非物質文化遺産有如生命體一般,與其生存環境互相依存、相互成就。經驗證明,失去了特定的環境,非遺便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間,文化傳承發展的自然脈絡就容易斷裂。
而事實上,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非遺的生存空間正在不斷遭受擠壓甚至破壞。一些地方對保護當地文化生態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發展的現象嚴重;一些地方將歷史街區、古民居的原住居民遷走,其原有的生活方式、文化空間不復留存,當地的傳統文化資訊也逐步丟失……維護非遺的生存空間,加強文化生態保護刻不容緩。
瞄準問題,自2007年以來,文化部先後在17個省區市設立了閩南、徽州、熱貢等21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各省區市也設立了特色鮮明的146個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保護區的用意是在非遺項目集中、特色鮮明、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的區域探索整體性保護,這是中國在非遺保護領域的一大創舉。
“保護區建設相對於單純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而言,最大的不同在於強調非遺生存空間的保護。”在文化部非遺司近日主辦的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工作座談會上,江西省文化廳副廳長郎道先説:“打個比方,非遺項目如果是魚,它的生存空間就是水。單純保護魚,魚慢慢就變成了幹魚、鹹魚。水保護得不好,就會死水一潭,魚也活不長了。因此,文化生態保護區的建設,核心是非遺,是魚;關鍵點是非遺的生存空間,是水。”
文化部非遺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保護區建設要牢固樹立“見人見物見生活”的工作理念,以建設“遺産豐富、氛圍濃厚、特色鮮明、民眾受益”的文化生態區為目標,確立整體性保護政策框架,防止人為割裂非遺傳承與環境的聯繫。
今年4月,中國非遺保護中心在熱貢、羌族、武陵山區(湘西)、象山、濰水、迪慶等6個保護區進行了第三方評估。中國非遺保護中心常務副主任羅微介紹,各地在工作中都積累了一些有益經驗,“比如,有的保護區成立了以副省長或省委宣傳部部長為組長的建設領導小組,有的成立了專門的工作機構;有的生態保護區傳統技藝類非遺項目豐富集中,近年來大力實施非遺傳承人群研培計劃,使許多傳統工藝煥發了生機。”
不過,如何讓“魚”和“水”更好相互成就,還有諸多問題亟待解決。
“有的地方黨委、政府還未將實驗區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財政預算和工作考核目標,生態保護區建設只依賴中央財政,地方支援不足。”羅微指出。對此,諸多專家學者均表示,“許多地方狹隘地認為,‘國家級’就應該中央投入、中央重視,自己就是等靠要,這是萬萬不可的。沒有了地方的執行力,‘落實’就是空談。”
文化生態空間的整體性保護,涉及古村風貌、古建築保護等諸多方面,需要巨大資金投入,中國非遺保護中心在調研中發現,資金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建設的持續性。
“在保護區建設中要突出非遺傳承人和當地居民的主體地位,突出社區的承載作用,注重氛圍建設,增強民眾的獲得感。”文化部副部長項兆倫説,保護區建設的責任主體是地方政府以及非遺項目所在的社區和傳承人群。“地方政府應主動承擔保護責任和義務,既要向文化部報告建設情況,也要定期徵求本區域社會各界的意見,開展自評估和第三方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佈。”記者 鄭海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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