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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大業》編劇:有的影片命運由領導喜惡決定

時間:2015年03月03日 07:22 來源:法制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建國大業》編劇王興東建議:加快電影立法進程 將各級政府的審查權力納入法律監督——

  根治電影審查“以言代法”

  法制晚報訊 據新華社電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電影家協會副主席、《建國大業》編劇王興東今年提交提案建議,加快電影立法進程,將各級政府對電影的行政審查權力納入專門法律監督限定中,嚴禁“以言代法”“以權壓法”。

  “縱觀我國電影,多少年來一直是在行政規定下的管理,由政府主導,甚至一部影片的命運由某位領導喜惡決定,有的影片已經審查委員會通過,因涉及某個專業部門或者個別領導有看法,被橫加干涉,甚至採取追斃形式撤銷其發行權利,人治現象無法根絕。”王興東2日在京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説。

  我國電影審查目前實行“一備二審制”,除吉林、廣東、浙江、陜西、湖北等地試行屬地審查、省級廣電部門負責普通影片終審外,大部分省份負責普通影片的初審,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負責終審。

  另外,中央和國家機關、軍隊所屬電影製片單位攝製的影片以及重大革命和重大歷史題材影片,重大理論文獻影片和中外合作影片都由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負責終審。

  王興東是《離開雷鋒的日子》《建國大業》《辛亥革命》《黃克功案件》等電影的編劇,曾和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張抗抗連續數次在全國兩會提交提案,建議在國家級影視評獎中增設“最佳劇本改編獎”,以充分體現尊重和保障原創作者和改編者的權益。

  王興東説,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勢下,黨對文藝的領導必須依靠法治。“每個黨政組織、每個領導幹部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不能把黨的領導作為個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擋箭牌。”

  據了解,繼國務院法制辦2011年底公佈電影産業促進法徵求意見稿後,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013年10月底公佈五年立法規劃,其中包括電影産業促進法。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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