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始皇統一貨幣起,直至唐代開元通寶發行止的800多年裏,中國通行的錢幣,都是以重量為計量的。自從開元通寶發行後,銅錢不再標注重量,錢幣的價值從依附於金屬本身價值,變為依賴發行者的信用和權威。但這種新型錢幣的普及流通,很快帶來兩個明顯的副作用:私鑄盛行和劣質錢氾濫。
事實上儘管不再標注,但開元通寶還是有重量標準的,按照唐高祖武德四年第一次發行開元通寶時的規定,每十枚銅錢應重一兩,每一千文銅錢重六斤四兩。但實際市場上各種私鑄偽劣錢層出不窮,有的使用價格低廉的熟銅,有的則故意降低品質,增大氣孔,鑄造俗稱“排鬥”、“沙澀”的劣質錢。
對此唐代帝王絞盡腦汁,軟硬兼施,力圖控制私鑄和偽劣錢的流通。硬的一手,包括用官方牌價強制兌換劣質錢,沒收私鑄工具、原料,懲辦私鑄者等;軟的一手,包括用優惠價收購劣質錢再行銷毀,以及在市場上公開“展覽”標準錢,以圖培養商人、消費者識別、使用法定貨幣的技能和意識。
但效果如何呢?官府“嚴打”,私鑄者就跑到江船上設立地下加工廠;查處嚴格,他們就改革私鑄工藝,加快生産速度,做到“須臾千百”,讓糾察者無從查處。最絕的是,奸商們還會趁“嚴打”伺機囤積、收購市面上被官府查處行動壓低了價格的劣質錢,待風頭過去,官府實行“懷柔高價收購”時,再拿出來合法地賣給官府賺取差價。
對此大感頭疼的唐玄宗李隆基在開元二十二年召開了一次“貨幣政策討論會”,會上一位名叫劉秩的大臣提出了“天下無銅”的治理對策意見。按照他的理解,私鑄和劣質錢之所以屢禁不止,是因為市面上銅太多、價格太貴。在他看來,銅這東西“以為兵(兵器)則不如鐵,以為器則不如漆(漆器)”,只因為能鑄錢才值錢,只要官方下決心減少鑄錢量,銅變得不再值錢,私鑄和劣質錢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這顯然是極其荒唐的建議:“天下無銅”建議勢必導致市面錢幣更匱乏,不僅會嚴重影響商品經濟和市場流通,且只會適得其反地讓銅錢更“值錢”,從而刺激私鑄、偽劣錢更加大行其道。
唐代私鑄、偽劣錢現象猖獗,實際上是貨幣政策從“重量為準”到“信用為準”的過渡期,政策和社會習慣不配套所産生的一度混亂現象,唯一的解決出路,只能是進一步突出貨幣的官方信用屬性,淡化其重量屬性。
實踐也證明了這點:當年李隆基採納劉秩建議,下詔限制大宗交易使用銅錢,規定一千文以上的交易必須“錢物兼用”且以布帛交易優先,違反者治罪。但只實行了四年就廢除了。這樣一來交易變得麻煩無比,無錢可用的危害只會比用劣質錢更大。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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