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山西晉中的詹女士今年春節過得很不爽,因“除夕不能回娘家”的陋習,離婚的她帶著孩子在賓館過了一個除夕。記者採訪發現,除夕不能回娘家、初五不能走親戚、春節假日賭博忙等一些過年老習俗不但沒能增加年味兒,卻給很多人帶來了煩惱。(2月6日 《京華時報》)
@張楓逸:守住年味不等於因循陋習,在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的同時,也要對缺乏正能量的老民俗説不。在除舊布新的同時,不妨盤點一下還有多少過年陋習,讓這些越來越跟不上時代節拍的節日元素,也能早日“辭舊迎新”。
@青瓦:像除夕不能回娘家這種不符合人性的習俗,現在只有很少的人家在堅持,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後會越來越少,就像纏小腳一樣,時代會自然淘汰它的。
@張立美:不能輕易對這些過年習俗貼上陋習標簽。一方面,這類習俗的影響面其實很小,只有極少數人仍然堅守著;另一方面,一種習俗能否定性為陋習,關鍵要看它對社會和他人的生活有沒有造成不好的影響,如果沒有負面影響,就算不合時宜,也不能算是陋習。從這個角度説,除了除夕不能回娘家這類習俗屬於實實在在的陋習之外,正月裏不能理髮、初五不能走親戚等習俗並沒有對他人造成傷害,也沒有影響別人生活,談不上是陋習。
吳雲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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