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是如何成為“中國式狂歡節”的
原標題:元宵節是如何成為“中國式狂歡節”的
“一年明月打頭圓”,農曆正月十五是我國的傳統節日——元宵節。西漢時期,漢武帝劉徹詔令司馬遷等人議造的“太初歷”,確立正月初一的“歲首”地位,也讓正月十五這天成為新年第一個月圓之夜。
人們在這天向上蒼祈求雨水豐沛、農桑豐收,女性在這天許下覓得良緣的願望,皇家在這天,拜謁漢代崇尚的天帝和至高神“太一神”。《史記·樂書》有載:“漢家常以正月上辛祠太一甘泉,以昏時夜祠,到明而終。”這也被許多人視作正月十五祭祀天神、點燈觀燈傳統的開端。
開工之前最後一次大型休閒娛樂活動
東漢永平年間,漢明帝將佛教引入中原,為了弘揚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中和寺院“燃燈表佛”。隨著佛教文化影響的擴大、道教文化的加入和皇家祭祀儀式的加成,正月十五夜燃燈的習俗,逐漸在全國擴展開來。
南北朝時,梁武帝篤信佛教,於是在正月十五大張宮中燈火。唐朝時,中外文化交流更為密切,佛教大興,仕官百姓普遍在這一天“燃燈供佛”,燈火於是遍佈民間。自此,正月十五張燈即成為法定之事。
從宋代開始,“元宵”一詞開始出現在文獻典籍中,例如南宋周必大的《平園續稿》載有“元宵煮浮元子,前輩似未曾賦此”。元代有“愛元宵三五風光,月色嬋娟,燈火輝煌”,明朝的元宵燈會持續時間很長,自正月初八到十七,整整十天,以顯示歌舞昇平。
清朝,滿族入主中原,宮廷不再辦燈會,民間的燈會卻仍然壯觀。由此可見,元宵節以其特有的文化底蘊與天然的文化親和力,受到人們的擁戴並植根於民眾的心中。
由於元宵節誕生之初曾承擔皇家祭祀職能,元宵之夜需要通宵禮佛,宵禁由此暫停。這天晚上,民眾不僅可以進行祭祀祈福,還是長期受禮法約束、尤其是平日被限制在家的古代婦女,一年一度難得的出門社交契機。人們自由外出、遊玩賞燈,也是年輕男女乘機會見意中人的好時機,真可謂“見許多、才子艷質,攜手並肩低語”(北宋李邴《女冠子(上元)》),“眾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辛棄疾《青玉案·元夕》)。
元宵節,被視為“過年”的終點,呈現的是春節的高潮與尾聲。民間常説的“過年”,“過”的既有新年又有舊年。人們從農曆臘月初八到大年三十,是跨過了舊年;從正月初一到正月十五,正式跨到了新年。正月十五的“鬧元宵”,就是人們在正式開工之前,從家庭成員之中走出,進行的最後一次大型休閒娛樂活動。
元宵節的一切活動以“鬧”為核心
元宵節的一切活動以“鬧”為核心,人們舞龍燈、放花燈、踩高蹺、集體祭祀等。與跨“舊年”時的闔家團圓“守歲”不同,這種“鬧”更接近集體性,是新年裏第一次接近“狂歡”屬性的大規模集體活動。這也意味著“年”的結束,人們又要進行新一年的生産生活,重新回到社會秩序中去。
“回到社會中去”的人們,在創造鬧元宵的方式上毫不吝嗇才華,體現了我國古代城市生活的異彩紛呈。人們在祭祀祖先、祈求興盛的時候,既有宏大隆重的儀式,又往往會在其中增添一些娛樂色彩。
隋朝,《隋書·柳彧傳》記載:“竊見京邑,爰及外州,每以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戲朋遊。鳴鼓聒天,燎炬照地。人戴獸面,男為女服,倡優雜技,詭裝異形。以穢嫚為歡娛,用鄙褻為笑樂,內外共觀,曾不相避。”描述的是京城與外地州城的人們,在正月十五月夜集會娛樂,鼓樂喧天,火炬照地,化裝遊行的隊伍填滿街巷的場景,頗有現代西方社會“萬聖節”“狂歡節”的風格,元宵的熱鬧場景可窺一斑。但這在當時是新興的城市節俗,被保守官員上書抨擊,認為元宵狂歡不顧男女有別,不符封建禮法,應當禁止。
到了唐代,都城平時有宵禁,私自夜行者會被處以重罰。但在元宵節期間,官府會下令特許打開坊門,弛禁三夜,任由人們徹夜狂歡。唐中宗李顯還曾帶著公主、宮女等數千人,微服出行、踏月賞燈,並讓宮女們“衣羅綺,曳錦繡,耀珠翠,施香粉”。唐劉肅《大唐新語》記:“京城正月望日,盛飾燈影之會,金吾弛禁,特許夜行。貴臣戚屬及下俚工賈,無不夜遊。”在國力空前強大的唐朝,東都洛陽、江南揚州、西北涼州等地的元宵節同樣熱鬧,處處張挂綵燈,人們還製作巨大的燈輪、燈樹、燈柱等,滿城火樹銀花。
在封建社會標榜的君民同慶上,宋代元宵節達到了新的高度。北宋《東京夢華錄》有載:“正月十五日元宵……奇術異能,歌舞百戲,鱗鱗相切,樂聲嘈雜十余裏,擊丸蹴踘,踏索上竿……至正月七日,人使朝辭出門,燈山上彩,金碧相射,錦繡交輝……橫列三門,各有彩結金書大牌,中曰‘都門道’,左右曰‘左右禁衛之門’,上有大牌曰‘宣和與民同樂’……宣德樓上,皆垂黃緣,簾中一位,乃禦座……萬姓皆在露臺下觀看,樂人時引萬姓山呼。”在元宵節,人們可以從嚴苛的禮教秩序中暫時脫離,恣意玩樂,欣賞百戲燈火,與君王近距離接觸。
南宋時期,據吳自牧《夢粱錄》載:“今杭城(杭州)元夕之時,自十四為始,對支所犒錢酒。十五夜,帥臣出街彈壓,遇舞隊照例特犒。街坊買賣之人,並行支錢散給。此歲歲州府科額支行,庶幾體朝廷與民同樂之意……更兼家家燈火,處處管弦,如清河坊蔣檢閱家,奇茶異湯,隨索隨應,點月色大泡燈,光輝滿屋,過者莫不駐足而觀。”花燈中歌舞昇平,官府慷慨發放“開工利是”,豐富的節日活動內容包含著祈願開工大吉的好彩頭,官民同樂於此,節日熱度不減。
明代的元宵節是城市公共性表現最強的節日,京城百官放假十日,在東華門外形成燈市,賣燈的商販、買燈的顧客、觀燈的遊客,絡繹不絕,熱鬧非凡。“天下繁華,鹹萃於此。勳戚內眷登樓玩看,了不畏人。”(明代劉若愚《酌中志》)
為描寫南方的元宵節,明人謝肇淛説:“富貴之家,曲房燕寢,無不張設,殆以千計,重門洞開、縱人遊玩……遊人士女,車馬喧闐,竟夜乃散。”明人張岱在《陶庵夢憶》中記述杭州龍山放燈的情景:“山無不燈,燈無不席,席無不人,人無不歌唱鼓吹。”可見當時元宵盛況。
清代的元宵燈市依舊熱鬧,清中期前,京城正月十三至十六,四晚燈火通宵,依然“金吾不禁”。晚清北京,燈節以東四牌樓及地安門為最盛,其次是工部、兵部,東安門、新街口、西四牌樓“亦稍有可觀”;天津上元日,“通衢張燈結綵,放花炬,遍地歌舞”;蘇州元宵前後,家家戶戶的鑼鼓敲起來,“或三五成群,各執一器,兒童圍繞以行,且行且擊,滿街鼎沸,俗呼走馬鑼鼓”。
沒人不愛元宵節
如今,元宵節已經歷了千年風霜,但依然是中華兒女心中最重要的傳統節日之一,在海外華人聚居區也備受重視。除漢族以外,滿族、朝鮮族、赫哲族、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回族、錫伯族、藏族、白族、納西族、苗族、瑤族、畬族、壯族、布依族、黎族、仡佬族等多個少數民族同胞,同樣會在元宵節進行一系列獨具特色的活動。
其中,甘南地區的東山轉燈、黔東南地區的苗族舞龍噓花習俗、贛西客家的元宵節慶、貴州德江的炸龍習俗、黑龍江黑河的璦琿上元節、山東淄博的花燈會、北京密雲的九曲黃河陣燈俗等27項地方性元宵節俗,已入選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從許多傳統的民間遊藝形式中,我們依然能看到古代人們流連于花燈中狂歡的影子。
元宵節,中國古代人民從日復一日的生活和工作中暫時脫離,暫緩了封建禮法和世俗事務帶來的壓力。這一盛大節日超越了時空界限,成為不分民族和階層的場域和文化意象,也為我國民間文化的傳承提供了優越的載體。這一場具備中國特色和文化內涵的“狂歡”,伴隨著春燈溫馨、銀月照天,喧鬧又不失浪漫,教人如何不愛它?
(作者係文化和旅遊部恭王府博物館綜合業務部館員)
張汀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