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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歷史印記 《重慶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9月實施

2018年08月29日 08:44:00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重慶8月28日電 (韓璐 鄒曉紅)解放碑、洪崖洞、磁器口、白帝城、長江三峽……兩江環繞、江峽相擁的重慶,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深藏于舊街小巷的歷史建築和文物古跡,記錄著這座擁有3000年曆史的城市特有的記憶。為了做好歷史文化遺産保護,延續城市文脈,重慶市規劃局28日發佈消息稱,重慶出臺首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地方性法規《重慶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

  重慶廣泛分佈著從古代巴渝文化到明清移民、近代開埠、建市、抗戰、西南大區、三線建設等歷史時期的文化遺産,是中國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目前,重慶擁有6個歷史文化街區,20個主城區傳統風貌區,18個中國歷史文化名鎮、28個市級歷史文化名鎮、1個中國歷史文化名村、28個市級歷史文化名村、74個中國傳統村落、176處歷史建築、25908處不可移動文物。

  今後重慶將如何來保護這些歷史文化資源?為處理好城市改造開發和歷史文化遺産保護的關係,有效避免“大拆大建”?如何最大限度發揮歷史建築使用價值?在共7章65條的《條例》中都給出了明確答案。

  “條例轉變了城市更新的路徑。”重慶市規劃局副局長張睿表示,《條例》將城市更新路徑由“拆、改、留”變為“留、改、拆”。《條例》規定,未開展歷史文化資源普查工作的區域,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在徵收過程中,應當組織開展歷史文化資源調查工作,未完成的,不得拆除徵收範圍內的建(構)築物。同時,還建立了年度修繕計劃,督促修繕,規定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年度修繕計劃,並督促相關部門或者個人按照年度修繕計劃開展修繕工作。

  如何保證歷史建築在修繕中不“走樣”?“相關的修繕方案進行修繕前要報審,未按照保護規劃和保護修繕方案的要求進行施工,對歷史建築造成損壞或者對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構成破壞性影響的,由城鄉建設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查處。”張睿説。

  對歷史文化資源最好的保護方法就是“活化利用”。據悉,《條例》對如何實現歷史文化資源“活化利用”提出了四項措施,分別是:保障原住居民的權益、做好業態策劃和旅遊規劃、吸引社會資本投入以及明確歷史建築利用、交易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部分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原住居民流失、過度商業化、業態同質化,以及歷史建築未得到合理利用等問題,《條例》專門增設“保護利用”專章,對人口結構調整、業態規劃、保護與旅遊開發的關係、歷史建築的使用和交易等內容進行了規範。《條例》明確了歷史建築可以通過依法轉讓、抵押和出租等形式進行保護利用,並鼓勵通過減免國有歷史建築租金、放寬國有歷史建築承租年限、減免歷史建築土地使用權續期費用、獎勵容積率等方式促進保護利用,實現保護與利用的統一,實現歷史文化保護的可持續發展。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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