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上海發展機遇,逐步為臺灣同胞在上海投資、就業、創業、就學、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促進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根據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制訂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國臺發〔2018〕1號),結合上海市實際,制訂本實施辦法。
2019-09-24
日前,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發佈了關於貫徹落實《關於促進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的意見。該意見共計38條,包括臺灣臺胞在閔行創業、就業、生活,臺資企業在閔行投資發展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以及深入開展兩岸各類民間互動交流活動等三大方面內容。這些舉措將逐步為臺灣同胞在上海市閔行區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閔行區居民同等待遇,促進臺資企業在閔行更好更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