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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市場暗藏各種玄機 7大措施應對8種旅遊貓膩

時間:2011-03-14 08:34   來源:《廣州日報》

  旅遊時下已經成為人們調劑生活不可或缺的休閒方式,但旅遊市場卻暗藏各種玄機,讓人玩得不舒心。

  福田消委會昨日公佈統計數字,該會去年全年旅遊方面的投訴有95宗,今年以來還沒到旅遊旺季,又受理了25宗。如何減少旅行社和消費者之間的糾紛,是擺在人們面前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

315即將到來 福田消委會昨公佈統計數字 旅遊投訴數量逐年上升

  案例一

  購物時間多過遊覽時間

  吉林的李先生夫婦兩人參加港澳五日遊,與旅行社協商好去香港後,安排一天的自由活動,且在行程表中也寫有相關事宜。但實際是導遊説如果脫團就沒地方住,這樣一來,李先生夫婦還得受制于導遊的安排,沒能自由活動。李先生向消委會反映説,旅行團雖完成了行程表上的內容,但自己覺得看景點的時間遠比購物的時間長,因此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

  記者向福田消委會了解到,一些打著“零團費”、“低團費”旗子的旅行團,往往就是靠遊客購物、索取小費牟利的。

  案例二

  交錢容易退錢難

  李阿姨和老伴2000年在一家旅行社交了每人500元的押金,辦理出國遊的護照及日後的出國遊。但護照辦好後由於李阿姨的身體原因一直未能成行,幾天前就提出退還押金的要求,可對方業務員説,押金長期有效,什麼時候出遊,抵衝團費就行了。到了2003年左右,由於身體情況每況愈下,家人也不放心李阿姨再出遊,遂向旅行社提出退還1000元押金的請求,但遭到拒絕。

  在消委會調解時,旅行社認為,公司已經完成了部分的合約義務,該家旅行社是唯一一家有代理資質的旅行社,為爭取代理權他們也付出了很多。此外,十年過後,該旅行社已改製成私有企業,不可能讓私人老闆自掏腰包。李阿姨最後雖願意扣除200元費用,但因雙方分歧太大,最終調解無果而終。

  案例三

  行程受阻難索賠

  今年2月1日,25名深圳遊客,以每人23800元的價格,到雪梨享受8日遊,準備2月2日乘航班抵達凱恩斯大堡礁時,得知颱風即將來臨,團員要求更改行程,但旅行社堅持認為航班照常就意味著沒有問題,該團最後被送到凱恩斯。結果,第二天因颱風來臨,團員們被困酒店兩天。旅行社只願意退回每人1000元,部分遊客接受。

  但羅先生提出異議,認為旅行社應該返還凱恩斯的大堡礁船票、纜車、浮潛、海底觀光、餐費等等所有費用8000元的兩倍,即16000元的賠償,小孩每人6000元的心理傷害賠償,被旅行社拒絕。旅行社認為颱風是不可抗力的影響。

  對此,福田消委會要求旅行社給出一個明確的明細,但旅行社稱這次旅遊的費用是打包銷售,不可能細分,同時也是商業秘密,不可能透明。目前調解仍在進行中。

  陷阱與應對

  8種旅遊貓膩

  福田消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消費糾紛:

  ①廣告標價低,實際費用高,如要給導遊小費、景點要自行買票等未事先告知,導致與導遊發生不愉快;

  ②景點宣傳渲染誇大,使遊客高興而去,掃興而歸,遊客不滿意要求補償;

  ③行程表中雖有詳細的行程路線,也有時間安排表,但還是遊景點走馬觀花,購物點的時間長,未能按時行進,使遊客對旅遊安排不滿意;

  ④在購物點被誤導,遊客又缺乏辨別能力,購物不開發票,導致買到假冒商品,無憑證證明,所購商品難退;

  ⑤因個人原因或天氣原或改行程原因,導致該去的景點未去,退費不合理,無明細説明,遊客不滿意;

  ⑥説是提供方便,與導遊兌換外幣,實則利率高於官方,又無憑證追償難;

  ⑦網上冒充有名旅行社,不審核參團遊客的證件,有意臨時幫辦證件,以此騙取錢財,事後無法找到當事人;

  ⑧出國遊時所交押金,回來後拖延退款時間等。

  7大應對措施

  福田消委會提醒:網上的旅行社要多方面認真核實其真實性,要找口碑好的旅行社參團;簽訂合同時對責任和義務不對等時,要在合同中補充進去,行程中及時核對行程表的安排,如有偏差及時提出協商解決辦法;購物時要理性,對商品品質沒有把握時,堅決不買;購物要索取憑證,核對店名與憑證是否一致;出國遊的押金退還時間,要在合同中約定超時返還的責任;參團時要做好必要的諮詢和證件準備、外幣兌換工作;行程中遇到意外情況,就地協商解決,或尋求當地相關部門幫助,或保留必要的證據,旅遊結束後及時維權。文/記者仇日紅 通訊員梁冬妮

編輯:王曉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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