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8條新政力推創新創業 部分減稅政策高於國標

2015-08-06 09:40:00    來源:長江商報    

  明年基本實現就業服務全程資訊化

  我省提升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資訊化水準,全面建成“湖北公共招聘網”和“十五分鐘就業服務圈”,力爭到2016年基本實現就業管理和就業服務工作全程資訊化。

  加強職業培訓、創業培訓。高校優化學科專業結構,開展“培訓鑒定進企業、進校園、進園區”活動,運用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的方式,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創業培訓補貼。大力支援企業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

  將《就業失業登記證》調整為《就業創業證》,免費發放,促進勞動者享受就業創業公共服務和扶持政策。建立完善城鎮新增就業、調查失業率統計制度,建立創業工作統計指標。

  用人單位招聘中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實行國有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招聘資訊、招聘過程和招聘結果要全面公開,報名時間和擬聘人員公示期均不得少於7天。

  湖北12條直接助推“雙創”意見

  新一輪就業創業政策最大亮點在於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28條新政中,直接助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多達12條。

  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先照後證”、“一址多照”,實行“一個窗口”受理、網上並聯審批,大幅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1.大幅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2.“眾創空間”繳水電、租場地有補貼

  建設面向各類創業創新群體的眾創空間,重點推進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留學人員創業園、回歸創業基地、創業見習實訓基地等,並給予場租、水電費、寬頻網路、公共軟體等補貼。

  3.支援風險、天使投資發展

  積極支援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發展,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援創業活動,壯大創業投資規模,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援力度。

  4.創業擔保貸款“超越”國家規定

  貸款對象由國家規定的“五類人員”,拓展到在我省依法開辦個體工商戶,自主、合夥經營及創辦小微企業的各類城鄉勞動者,貸款額度為個人最高10萬元、合夥最高50萬元,在貸款期限內給予全額財政貼息。

  5.加大減稅降費力度

  對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退役士兵等符合條件人員創業,在3年內以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按規定扣減稅,在國家標準基礎上上浮了20%。創業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可在3年內以每人每年5200元為限額按規定扣減稅,在國家標準基礎上上浮30%。

  6.鼓勵和支援網路創業

  對未進行工商登記註冊的網路商戶創業者,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及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其中在網路平臺實名註冊、穩定經營、信譽良好的網路商戶創業者,可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

  7.鼓勵大學生在湖北創新創業

  畢業3年內大學生創業,可在創業地申請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畢業5年內和在校大學生,在經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可享受每年最高1.8萬元的場租水電費補貼。港澳臺籍、留學回國和外省籍大學生可同等享受扶持政策。

  8.促進科研人員創新創業

  對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並簽訂合同,可在5年內保留人事關係,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陞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

  9.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

  積極支援農民工返鄉創業,熱情歡迎返鄉就業。整合創建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大力發展農産品加工、休閒農業、鄉村旅遊、農村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産業項目。

  10.扶持失業人員和低保家庭成員創業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創業的,可一次性領取應享受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實行積極就業創業家庭低保漸退制度,對自主就業創業的低保對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時,可以扣減必要的就業創業成本。

  11.項目化推進各類群體創業

  實施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按規定給予2萬元至20萬元的無償扶持,創業項目在創業地申請,不受戶籍、生源地限制。實施大學生科技創業專項、殘疾人就業創業計劃、農民工回歸創業工程。

  12.積極營造大眾創業創新氛圍

  開展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舉辦“創業湖北”創業大賽、“創業湖北”大講堂、創業沙龍、創業趕集會等活動,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時代風尚。

(本報記者 劉迅 實習生 黃嘉佳 胡珂)
編輯:陳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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