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合一的舊西藏是“慈悲之地”嗎?

時間:2009-03-23 10:18   來源:光明日報

   “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十問”之六:政教合一的舊西藏是“慈悲之地”嗎?

  達賴一直宣稱,其“最焦慮的是如何保護以慈悲為核心的藏傳佛教文化”,而他總是以宗教人士的面目出現在各種公眾場合,也為自己營造了一個慈悲為懷、普渡眾生的佛教比丘形象。但是,我們不能忘記,達賴首先是一個政治人物,曾經是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下舊西藏的最高統治者。在他的統治下的舊西藏,真的是一方“慈悲之地”嗎?

  在拉薩大昭寺北面,有一個叫朗子轄的地方,這裡曾經是舊西藏拉薩的司法機構。在它低矮潮濕,僅有5平方米的地牢裏,卻有著一件令人髮指的刑具——一部由數百斤大木頭製成的腳鐐,用來將5個人的腿同時套在裏面,讓他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當人們發現這套刑具的時候,上面竟然還留著饑餓的囚犯啃食木頭的痕跡。

  就在布達拉宮下面,有一個被百姓俗稱為“蝎子洞”的地洞,裏面蓄養了無數蝎子,受處罰的人會被推下去活活蜇死。

  在舊西藏,很多寺廟和貴族都設有這樣用於懲罰農奴和奴隸的監獄私牢。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副經師赤江在德慶宗設立的私人寺廟管理機構赤江拉讓就曾經打死打傷農奴和貧苦僧人500多人。

  這一切,都發生在達賴統治下的舊西藏,甚至就在達賴本人的眼皮底下!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長期處於政教合一、僧侶和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制社會,其黑暗、殘酷比中世紀歐洲的農奴制度有過之而無不及。1959年,西藏進行了民主改革,百萬農奴從此獲得了人身自由的權利。 原西藏地方政府對農奴實行的酷刑:圖左上為足械刑。左下為手械刑。右下為鞭笞人的法鞭和夾手指刑具。右上為被挖去雙眼的農奴格達在民主改革中控訴農奴主的罪行:農奴主將沉重的石帽戴在農奴頭上,用石頭敲擊將眼珠擠壓出來,再用利刀把眼珠剜下。(資料照片)     新華社發

  原西藏地方政府對農奴實行的酷刑:圖左上為足械刑。左下為手械刑。右下為鞭笞人的法鞭和夾手指刑具。右上為被挖去雙眼的農奴格達在民主改革中控訴農奴主的罪行:農奴主將沉重的石帽戴在農奴頭上,用石頭敲擊將眼珠擠壓出來,再用利刀把眼珠剜下。(資料照片) 新華社發

  再讓我們看看英國人大衛麥唐納在《西藏之寫真》中記錄的“剜眼之兇刑”——“或用凹形之煨鐵,置於眼內,或用滾油,或開水,倒于眼內,均足使其眼球失去視力,然後將其眼球用鐵鉤攫出。”事實上,很多“罪犯”所犯下的“罪行”,不過是希望獲得些許本應屬於自己的東西。

  對此,那些或以佛門弟子自居,或以篤信佛法為標榜的統治者,何曾表現出絲毫的“慈悲之心”?如果説“慈悲”是藏傳佛教文化的核心,那麼,誰才是藏傳佛教文化真正的破壞者?

  “慈悲”是佛教的基本精神。但是,在舊西藏政教合一的統治者那裏,宗教不過是維護、鞏固其封建農奴主統治的另一種手段而已。一旦自身的利益受到威脅,宗教面具背後統治者的殘暴本性便會顯露出來,會毫不猶豫地將最殘酷的肉體折磨和恫嚇加諸勞動人民身上。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藏學家譚戈倫夫在《現代西藏的誕生》中曾指出,人類平等是佛教教義中的一個要素。但不幸的是,這並未能阻止統治者在這個信奉藏傳佛教的地方建立自己的等級制度。

  而無論是等級制度,還是以此為基礎建立的“法律”制度,所維護的,都是統治集團政教合一的最高利益。依照舊西藏《十六法典》,“三大領主”統治農奴是神的旨意,農奴受苦是命中註定的,不能反抗。農奴如果“觸犯”了“三大領主”的利益,“按其情節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墜懸崖,拋入水中,或殺戮之,懲戒將來,以儆效尤”。

  借助宗教的名義和力量,強化自身黑暗、殘酷的統治,這就是當年披裹著宗教外衣的政教合一封建農奴主在西藏的所作所為。正是這一點,決定了舊西藏不會是,也不可能是一方“慈悲之地”。(記者 邢宇皓)

編輯:陳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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