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奴制殘酷剝削下的西藏人民能“安居樂業”嗎?

時間:2009-03-20 09:43   來源:光明日報

  “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十問”之四:農奴制殘酷剝削下的西藏人民能“安居樂業”嗎?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長期處於政教合一、僧侶和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制社會,其黑暗、殘酷比中世紀歐洲的農奴制度有過之而無不及。1959年,西藏進行了民主改革,百萬農奴從此獲得了人身自由的權利。 這些山洞,就是昔日農奴的家園。(資料照片) 新華社發

這些山洞,就是昔日農奴的家園。(資料照片) 新華社發

  我們知道,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統治,是人類歷史上最落後、最黑暗的一頁。然而,達賴集團卻一直宣稱,在舊西藏,人民過著“安居樂業”的生活,真相到底是怎樣的呢?

  人們經常用“家徒四壁”來形容生活的貧困,然而,在舊西藏,勞動人民甚至連屬於自己的“四壁”也沒有——1950年,西藏人口為100萬,其中沒有住房的就達90萬人,他們或者蜷縮在農奴主家牲口棚的一角,或者流浪在城市中乞討度日。

  如此,何談“安居”?

  清朝初年的一項統計顯示,在17世紀,當時西藏約有耕地300萬克(1克相當於1畝),其中39.5%為寺院和上層僧侶佔有,30.9%為封建地方政府佔有,29.6%為貴族佔有。也就是説,上層僧侶、官家、貴族等“三大領主”及其代理人佔有了舊西藏的全部耕地,而他們,僅佔舊西藏人口的5%。不僅是耕地,舊西藏的全部牧場、森林、山川、河流、河灘以及大部分牲畜,也都被“三大領主”所壟斷,這樣的情況直至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一直沒有改變。

  壟斷土地的農奴主,將其封建莊園內的土地分成兩個部分:相對肥沃者,留作莊園自營,而把貧瘠、邊遠者,分給農奴。而佔西藏人口95%的農奴,只有在農奴主的自營地上進行無償勞動後,才能耕種自己的份地。

  事實上,在耕種自己的份地之前,他們就已經被“三大領主”各式各樣的徭役、賦稅、地(畜)租等“烏拉差役”壓得喘不過氣來——

  在舊西藏,僅地方政府徵收的差稅就達200多種。

  在屬於十四世達賴的攝政達扎的達隆絳莊園,共有81個全勞力或半勞力農奴,全年共支差21266天,相當於67.3人把全年所有的精力都用於為農奴主勞動。舊西藏農奴沉重的差役負擔由此可見一斑。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長期處於政教合一、僧侶和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制社會,其黑暗、殘酷比中世紀歐洲的農奴制度有過之而無不及。1959年,西藏進行了民主改革,百萬農奴從此獲得了人身自由的權利。 在舊西藏,東噶宗拉魯溪卡(莊園)的“朗生”(家奴)達瓦,一直住在馬棚裏。他已經結婚了,但是不能同妻子在一起生活,還是在這馬棚裏過夜。(資料照片)   新華社發

  在舊西藏,東噶宗拉魯溪卡(莊園)的“朗生”(家奴)達瓦,一直住在馬棚裏。他已經結婚了,但是不能同妻子在一起生活,還是在這馬棚裏過夜。(資料照片) 新華社發

  通過榨取人民的每一滴血汗,舊西藏統治者積累了大量財富。民主改革前,僅十四世達賴喇嘛家族,每年在其6000多個農奴身上榨取的青稞就有33000多克(1克相當於14公斤),酥油2500多克,藏銀200多萬兩,牛羊300頭,氆氌175卷……

  “農奴身上三把刀,差多、租重、利錢高”,舊西藏民謠這樣唱道。經年累月的辛勤勞動所換來的,是腹內饑餓、身無寒衣,這就是舊西藏廣大勞動人民的命運。而統治者還趁機放出高利貸,對人民進行再度盤剝。

  “孜布”和“孜窮”是達賴喇嘛為自己專設的放債機構。據不完全記載,這兩個放債機構僅在1950年就放出高利貸藏銀3038581兩。高利貸盤剝的收入佔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等三大寺總收入的25%至30%。而一般貴族家庭收入的近兩成也來自高利貸債息。西藏各級地方政府更是把放債收息作為各級官員的行政職責。

  為了生存,廣大農奴不得不舉債度日,高達20%到30%的高利貸年利率,使他們永遠有還不完的“子孫債”和以借貸人和擔保人全部破産而告終的“連保債”,由此陷入萬劫不復更加悲慘的境遇中。正如法國藏學家亞歷山大達維尼爾在《古老的西藏面對新生的中國》一書中寫道的:“在西藏(編者按:作者指的是舊西藏),所有農民都是終身負債的農奴,在他們中間很難找到一個已經還清了債務的人。”

  在政教合一封建農奴制統治下的舊西藏,廣大勞動人民所唯一擁有的,就是自己的影子。難道,在永遠看不到盡頭的痛苦中煎熬度日,也可以被稱作“樂業”麼?(記者 邢宇皓)

編輯:陳葉群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