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六年
1月13日 中共西藏工委在上報中央的意見中提出:4月22日成立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中央同意這個意見。
4月22日 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大會在拉薩隆重舉行。大會通過了《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組織細則》和向黨中央、毛主席的致敬電。 《西藏日報》(藏、漢文版)創刊。
5月2日 拉薩舉行盛大集會,熱烈慶祝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
6月30日 自治區籌委所屬14個廳、委、處全部建立。主要負責人由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任命。
7月10日 中央西藏工委擬定了《關於西藏地區1956年至1960年五年規劃的初步意見》上報中央。確定民主改革要大力宣傳和重點試辦。
9月2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保持友好關係以及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爾之間的通商和交通的協定》在加德滿都簽訂。尼泊爾在中國西藏地方的特權被完全取消。
10月19日 中共西藏工委決定:收縮民主改革的準備工作,同時大力培養藏族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