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文化的保護與發展

時間:2009-03-17 11:52   來源:新華社

西藏文化的保護與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二○○八年九月北京

前 言


  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族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員。藏民族具有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西藏文化是中華文化中的一顆璀璨明珠,也是世界文化中的一份寶貴財富。

  藏民族世代生活在青藏高原,面對獨特的自然條件和艱苦的生存環境,表現出頑強的生命力和對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在對自然、社會和自身的認知、適應、改造、發展的漫長歷史進程中,在與漢族等中國其他民族以及南亞、西亞一些民族的文化交流、融合和借鑒過程中,藏族人民創造了內容豐富、特色鮮明、形態多樣的文化,其中包括語言文字、哲學宗教、藏醫藏藥、天文曆算、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建築美學、雕塑繪畫、工藝美術等。西藏文化是藏民族世代繁衍、生生不息的精神支柱,也是在同其他文化特別是漢文化的相互影響和不斷交融中得到發展的。

  歷史上,西藏曾經歷了比歐洲中世紀還要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社會,這種狀況一直延續到上世紀中葉。在1959年之前,十四世達賴喇嘛作為藏傳佛教首領和西藏地方政府首腦,集政教大權于一身。佔總人口不足5%的農奴主佔有著西藏全部生産資料和文化教育資源,壟斷著西藏的物質精神財富,而佔人口95%以上的農奴和奴隸沒有生産資料和人身自由,遭受著極其殘酷的壓迫和剝削,民生凋敝,根本談不上享受文化教育的權利。長期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統治窒息了西藏社會的生機和活力,使西藏文化日益走向沒落和衰敗。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給西藏文化的保護和發展帶來了希望。1951年西藏實現和平解放,擺脫了帝國主義的侵略和羈絆,打破了長期封閉和停滯不前的局面,為西藏文化與全國一起實現共同進步與繁榮發展創造了基本前提。和平解放後,中央人民政府積極幫助西藏保護和發掘傳統文化,發展現代文化教育和衛生事業,開啟了西藏文化發展的嶄新進程。1959年,西藏實行民主改革,徹底廢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結束了少數上層封建貴族、僧侶壟斷文化教育的歷史,廣大農奴和奴隸在政治、經濟和精神上獲得了翻身解放,成為保護、發展和享受西藏文化的真正主人,使西藏文化成為人民的文化,併為西藏文化的發展開闢了廣闊的前景。

  半個世紀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高度重視西藏文化的保護與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以極大的熱情和高度負責的態度,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傾力保護和弘揚西藏優秀傳統文化,同時,大力發展現代科學教育文化事業,使西藏文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保護與發展。

  為增進國際社會對西藏文化保護與發展狀況的了解,用事實戳穿達賴集團編造的“西藏文化滅絕”的謊言,揭露達賴集團所謂“西藏文化自治”的實質,同時也為進一步推動西藏文化的保護與發展,特發表本白皮書。

編輯:陳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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