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出臺銀川綜合保稅區優惠政策

時間:2013-08-05 16:08   來源:寧夏日報
   高技術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3年

  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5年

  租賃銀川綜保區廠房及倉儲設施免收3年租金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正式出臺《銀川綜合保稅區優惠政策》,本著“先行先試”的原則,從減免稅費、減免廠房設備租賃費等多方面支援入區企業和項目。

    政策規定,在銀川綜合保稅區內投資建設的企業和項目,被認定為高技術企業的,從其取得第一筆經營收入的納稅年度起,免征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3年。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的企業,繳納的前3年營業稅由同級財政通過預算補助給企業。企業除繳納國家規定的收費(基金)外,免繳自治區出臺的收費(基金)。企業繳納的除上繳中央部分外的各項稅費,5年內全部用於銀川綜保區自身發展。

    政策規定,企業自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含政府劃撥使用土地),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5年,其房産自交付使用後,免繳房産稅3年。租賃銀川綜保區廠房及倉儲設施的,從起租之日起免收3年租金。企業項目建設用地佔用國有未利用地的,可按照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10%執行。

    政策同時規定,對企業進出口貨物給予運費補助;對依託自有倉儲設施開展倉單質押等供應鏈金融服務業務的物流企業,按照年融資服務金額的1‰給予補助。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相關政策,年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補助資金由同級地方財政負擔。

    《優惠政策》還在引進外籍人員、高層次外國專家和企業用工等方面出臺了優惠政策。(記者 吳宏林)
編輯: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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