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偉:兩岸技職教育交流與合作

時間:2009-07-12 11:16   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7月12日長沙消息 在11日舉行的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拓展兩岸教育交流合作分論壇上,清雲科技大學校長李大偉發表演講,以下為李大偉演講稿。

  摘要

  臺灣技職教育在20世紀80年代資本及技術密集階段,高職與高中人數比為7:3,為臺灣的經濟發展建立深厚的基礎,也為産業及社會培育了無數優秀人才。近來臺灣更提出技職教育再造方案,對技職教育提出十項改造策略,其中強化教師實務教學能力、引進産業資源協同教學、落實學生校外實習課程等計劃備受矚目,期望藉此展現技職院校學生務實致用之精神,擴展産學緊密結合培育模式、縮短學用落差,增加學生就業機會,儲值就業人才,提升臺灣競爭力。

 

  臺灣技職教育一向在臺灣建設及社會發展扮演的重要功能,尤其是近年技職教育政策在産學各界支援及參與下,已經獲得許多良好的績效和成果,本文就兩岸教育交流措施、陸生來臺之政策與進展略做説明,並對兩岸技職教育交流之政策提出六項建言,期能對兩岸技職教育交流與合作,推展新的模式,使兩岸技職教育更為精進。

 

  對兩岸技職教育交流之政策建議,本文提出(一)建立學歷證件查核機制(二)國立科技大學建立交換學生、互採學分及雙聯學制(三)私立學校二技學制開放招收陸生(四)臺生至大陸臺商企業進行研習(五)兩岸學生專題競賽(六)延攬大陸技術教師來臺進行實務教學等六項建言,期能對兩岸技職教育交流與合作,推展新的模式,使兩岸技職教育更為精進。

 

  一、前言

 

  中國大陸改革開放三十年(1978—2009)來,教育投資與教育發展亦有空前的變化,政府與民間重視教育成長不遺餘力,沿海各省尤為顯著,其中技職教育與民辦教育的提倡與辦理,可謂一日千里,突飛猛進,值得道賀(李建興,2009)。臺灣技職教育在20世紀80年代資本及技術密集階段,高職與高中人數比為7:3,為臺灣的經濟發展建立深厚的基礎,也為産業及社會培育了無數優秀人才。新進臺灣更提出技職教育再造方案,對技職教育提出十項改造策略,其中強化教師實務教學能力、引進産業資源協同教學、落實學生校外實習課程等計劃備受矚目,期望藉此展現技職院校學生務實致用之精神,擴展産學緊密結合培育模式、縮短學用落差,增加學生就業機會,儲值就業人才,提升臺灣競爭力。

 

  臺灣技職教育一向在臺灣建設及社會發展扮演的重要功能,尤其是近年技職教育政策在産學各界支援及參與下,已經獲得許多良好的績效和成果,本文就兩岸教育交流措施、陸生來臺之政策與進展略做説明,並對兩岸技職教育交流之政策提出六項建言,期能對兩岸技職教育交流與合作,推展新的模式,使兩岸技職教育更為精進。

 

  二、兩岸教育交流措施

 

  臺灣近年在學術教育交流活動上,積極推動各項措施,期能提升兩岸技職教育的交流與合作,為兩岸技職教育發展引領新的契機,以下就現行兩岸教育交流措施簡略説明。

 

  (一)臺灣與大陸地區學校交流原則

 

  依據兩岸關係條例33條之3,辦理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合作,現階段之交流原則為:1.關於教師交流部分,僅限于一般交流常態之短期客座講學,未開放涉及聘任雙方人員擔任教職或研究職務之事宜。2.學生交流部分,迄未採認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歷,未開放承認學分及授予學位等情事。3.交流名稱問題,使用全銜,以對等立場;例如國立學校,交流文件內刪除“國立”字樣;私立學校校名前冠上臺灣或臺北文字。

 

  (二)鼓勵兩岸學術教育交流活動

 

  為鼓勵兩岸學術教育交流活動,臺灣每年均編列經費,用以補助學校、學術機構與民間文教團體辦理類如學術研討會、教育參訪或教學觀摹、學藝競賽、展覽或研習以及社教藝文活動,藉助此類活動促進兩岸之了解與合作。

 

  (三)延長陸生來臺短期研修期限

 

  為提升兩岸學生之實質交流,建構兩岸青年學生互相砥礪、良性競爭之學習環境,並使陸生能夠深入體驗、認識臺灣之民主社會及文化價值,于2008年10月24日修訂相關法規,將陸生來臺短期研修期限由4個月延長為1年。依據教育主管部門統計,2008年第1學期計有820名陸生來臺短期研修,其中24名研修期限為1年。

 

  (四)放寬推廣教育限制

 

  核定“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劃審查要點”。

 

  2008年11月3日修正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2008年11月6日修正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劃審查要點,放寬臺灣之大學赴大陸及金門馬祖地區辦理推廣教育限制,使臺灣高等教育機構之高階師資可實際參與大陸地區之高等人才培育工程,對兩岸人才培育之互動,點亮璀璨的明燈。

 

  三、陸生來臺之政策與進展

 

  據大陸官方統計,在大陸念大學、研究所且有正式學籍的臺灣學生人數約有6,400人,各省臺商協會則估計約有7,000人;而近五年,臺灣一般大學校院赴大陸地區研習學生數為3,098人(學士班2,239人、碩士班799人、博士班60人),而大陸來臺研習陸生人數為1,705人(學士班1,332人、碩士班309人、博士班64人),陸生來臺研習人數相對較少(何卓飛,2009)。

 

  目前臺灣因尚未開放採認大陸學歷,導致陸生無法來臺修讀學位,進而影響兩岸學術及文教之正常發展,為促進兩岸文教交流,教育主管部門業于2008年6月開始,針對“開放陸生來臺就學”籌組跨部會項目小組,並研擬相關具體執行策略及相關配套措施,惟因大陸學歷採認非單純之教育議題,涉及安全、社會發展以及高等教育結構層面之問題,須採取漸進、穩定之原則,參酌其他國家之辦理經驗及實際了解大陸高等教育之狀況,配合整體大陸政策據以審慎推動。目前臺灣對大陸地區學生來臺就讀之政策初步採三限六不原則,所謂三限原則指“限制採認高等學校”、“限制來臺陸生總量”、“限制學歷採認領域”,限制採認高等學校指僅認可學術聲望卓著、辦學品質績優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以確保來臺學生有齊一品質;限制來臺陸生總量為招收大陸地區學生總數將有所限制,原則上各校招生人數在核定招生總數之百分之二以內,但來臺陸生總數不得逾臺灣核定招生總數之百分之一,約計2,000人;限制學歷採認領域係不開放大陸地區所有涉及臺灣證照考試有關高等教育醫事學歷之採認領域。

 

  六不原則為“不會加分優待”、“不影響島內招生名額”、“不編列獎助學金”、“不允許校外打工”、“不會有就業問題”、“不得報考公職人員考試”等六項。不會加分優待指陸生來臺就讀或考試均不給予加分優待。不影響島內招生名額為陸生來臺就讀採申請制,並以外加名額錄取,不會排擠現有臺生之升學機會。不編列獎助學金係政府不編列預算作為陸生獎助學金。不允許校外打工是指來臺之大陸學生不得于校外打工或兼職,來臺陸生需準備在臺生活費及學雜費。不會有就業問題為陸生停止修業或畢業後不得續留臺灣。不得報考公職人員考試指大陸地區人民依法不得報考我們的“公務人員考試”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如公務人員高等或普通考試、會計師、建築師、律師等執業資格考試。

 

  三限六不原則是因應臺灣現階段之教育環境及經濟、社會所需而而研擬之原則,鋻於大陸高等教育品質快速提升,世界各國多予以承認,預期臺灣採認大陸高等教育學歷之效益除符合世界潮流外,亦可促進兩岸文教交流將有助於兩岸之和諧發展,未來兩岸學歷採認應朝共惠互利方向努力,為兩岸高等技職教育開展一片藍天。

 

  四、對兩岸技職教育交流之政策建議

 

  (一)建立學歷證件查核機制

 

  大陸地區學生來臺就讀,常發生之困擾為學歷證件之查證問題,未來大陸地區學生之畢業證書建議須經大陸官方機構認證,如“全國高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臺灣學校亦可在大陸“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線上查詢學生之畢業證。此外,臺灣亦可要求申請大陸高等教育學歷採認當事人必須同時向大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辦理成績單及學位證認證,以供臺灣官方查明證實當事人之修業期限、修習課程及是否具備相應之學力。另公證處係大陸政府認可之機構,其所公證之資料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臺灣教育主管部門亦將規定申請大學高等教育學歷採認者,其成績單、畢業證及學位證均須經大陸公證處公證屬實,建立嚴密之學歷查核機制提高公信力,將有助於學生交流之推動,亦是兩岸學學生交流的基本配套措施。

 

  (二)公辦科技大學建立交換學生、互採學分及雙聯學制

 

  雙聯學制是指簽有合作協定的兩校間之大學生或研究生,在原本學校修業至少兩學期後,即可免考託福、GRE、TOEIC或其他相關入學測驗而直接至有合作協議的學校就讀,繼續修習未修畢的相關學分,只要符合雙方學校的畢業資格後,就可以較短的修業年限同時取得兩校的學位。雙聯學制不僅提供海外學生來臺就學的另一管道,而臺灣學生亦可循此模式赴海外學習。

 

  雙聯學制是將簽有合作協定的兩校學程視為一體,兩校間的所有學分、學程互相承認,由於合作層面過於深入,因此學校所簽署的大多為需要另外通過合作學校教授之審查,或其他相關入學測試的雙學位制。由於雙聯學制涉及學位的授予,與一般交換學生僅止于學分的授予大不相同,因此對於所合作學校的學生程度必須得要有相當的信賴度。臺灣雙聯學制目前分別有1+2+1學士、2+2學士、3+1學士、1+1碩士和3+2學碩士及博士雙聯等模式,但大陸依目前規定,只有政府選派出國的學生,方能採用雙聯學制模式同時取得國內外大學的學位,大陸教育部對於雙聯學制仍在評估規劃,兩岸大學要透過學術交流來互相授予學位,大陸並無這種制度,大陸所謂2+2或3+1雙聯學制,目前以交換生性質居多,高校彼此簽訂協議,到對方高校就讀一段時間,學分可相互抵免。真正授予國內及國外學位的案例較少,而只是拿到原學校的學位。兩岸公辦科技大學交流,短期建議先由交換學生、互採學分作起。

 

  臺灣公辦科技大學接受行政部門大量補助,臺生與陸生學雜費收取標準不一相同,但應如如何區分,恐不易合理訂定,另兩岸公辦大學學生素質較為均一,採用交換學生或雙聯學制者,學生學習較無阻礙,故建議在四年制公辦科技大學,採「1+2+1學士」制試辦交流,將較易於推動。

 

  (三)私立學校二技學制開放招收陸生

 

  兩岸高等技職教育供需狀況,存有明顯之差異,大陸技職教育現階段僅延續至專科階段(大學專科、高等職校),學士學位(大學本科)層級的就學機會則處於短缺狀態,另臺灣近年則因開通高等技職教育升學進路,大量提供科技大學學士學位層級之就學機會,故技職教育在二年制技術學院或科技大學可銜接大陸的專科畢業生來臺就讀,建議兩岸可規劃推動此類學制之合作,增進大陸職業教育體系學生之技藝技能。

 

  本項政策涉及大陸學歷採認問題,初期臺灣在三限六不原則下,未納入大陸專科學歷(高等職校、大學專科)之採認,短期權宜之計,臺灣技專院校可採境外開班方式,辦理推廣教育二專學分班+二技學士學位班,或于大陸開設推廣教育學分班,修習推廣教育學分達二專畢業學分者,得以同等學歷(力)就讀臺灣二年制技術學院,短期可解決學歷採認問題。

 

  (四)臺生至大陸臺商企業進行研習

 

  臺灣近期啟動之“技職教育再造方案”中,最受矚目的策略之一為“落實學生校外實習課程策略”,該策略主要內容為公私立技專校院為主體,安排各校大學部及專科學校(五年制、二年制)日間部(不含夜間部、進修部、研究所),利用暑期或學期中一定期限,彈性赴企業實習,並列入畢業學分。目前臺灣技專校院辦理實習之種類包含參訪、校內實習(課堂教學)、校外實習及海外實習,其中技專校院辦理學生校外實習及海外實習係所僅佔約10%,為協助學生提早體驗職場,養成正確工作態度及提升就業力與國際競爭力,推動學生校外實習課程有其迫切性。

 

  教育主管部門初步規劃,未來技專院校日間部學生畢業前應有半數以上畢業生必須至産業界修習企業實習學分,以現階段每年約有十萬五千余位技專院校間部學生畢業,若半數需至企業實習,臺灣企業每年需要提供五萬個實習機會,是否能足額提供尚有疑義,加上兩岸經濟交流日趨平凡,臺灣畢業生到大陸就職比率逐漸增加,為利兩岸技職教育交流,建議可選派臺灣技專院校學生至大陸臺商企業實習,除了解專業實務外,亦可增進學生對兩岸文化之了解。

 

  (五)兩岸學生專題競賽

 

  技職教育學生之交流與合作,除上課外,可舉辦專題製作競賽方式,邀集臺灣與大陸技職院校學生共同參與,在競賽活動中可相互觀摩彼此的技藝技能、思考方式、溝通互動模式,並激發彼此的創意與思路,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融入競賽活動中,兩岸在本類專題競賽尚屬缺乏,為促進兩岸技職教育交流與互動,建議可考慮辦理本類競賽活動。

 

  (六)延攬大陸技術教師來臺進行實務教學

 

  一向注重實務教學之臺灣技專院校而言,技專校院教師實務經驗可謂重要的人力資本,為提升技專校院教師及學生實務教學及實作能力,臺灣積極鼓勵學校聘任具與任教領域相關之工作經驗者,其主要目的有為深化技職教育之實務教學,培育具有實作力及就業力之優質專業人才及加強技職教育與産業接軌,提供學生零距離之産業科技認知,縮短學校教育與業界人才需求之距離。現階段未開放大陸教師來臺任教,建議可先開放具技藝技能之技術教師,如文藝、戲曲、舞蹈類實務教職,可優先延聘來臺,傳授特有技藝技能,延續文化傳承,也為臺灣目前積極推展的文化創意産業,注入創新與創意的新血。

 

  五、結語

 

  職業教育體系的建構在臺灣遠比大陸為早,臺灣從1950年代逐步推動高職、五專、技術學院而科技大學,大陸遲至改革開放後,約1990年代開始才有職業教育大規模改革,相距達四十年之久(李建興,2008)。臺灣職業教育起步早、發展快、辦學體體系完整、成果顯著,在長期發展中積累了豐富的辦學經驗。現階段兩岸技職教育都在改革發展,追求卓越,為追尋技職教育更高之教育品質、進行體制改革,調整供應社會所需之人才;兩岸應持續建構交流與合作模式,共創兩岸雙贏局面。

編輯: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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