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兩岸綠能交流與合作具體建議
上述臺灣綠能産業所面臨之困境,如果納入深化兩岸綠能産業合作,許多問題將可迎刃而解,例如原料來源缺乏問題、市場規模太小問題等。除了臺灣本身考慮之外,強化兩岸綠能産業合作,將可共同提高兩岸産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兩岸綠能産業合作具體建議如下:
1.建立兩岸常態化綠能産業交流及合作機制,定期召開兩岸綠能峰會:目前臺灣經濟部門所推動“搭橋項目”政策,係以建立一産業一平臺的模式,從個別産業開始,舉辦兩岸産業交流會議方式搭建雙邊溝通的橋梁,在綠能産業中,過去一年中已有搭建了多座橋梁,例如3月24、25日在臺北舉辦的“兩岸太陽光電産業合作及交流會”,6月9、10日的“兩岸LED照明産業合作及交流會議”,以及預定在8月舉辦的“兩岸風力發電産業合作及交流會議”。
建議將現有“搭橋項目”提高層級、擴大基礎、深化合作、拓展領域,也就是搭建一座兩岸綠能産業合作與交流的大橋,將兩岸共同且有興趣的綠能産業均納入其中,一起討論,初步建議太陽光電、LED照明、、風力發電、生質燃料、氫能與燃料電池、能源資通訊以及電動車輛等列為兩岸年度綠能峰會主要議題,藉由年度峰會召開,積極且深入探討兩岸綠能合作中出現的機會、問題、與對策,以及兩岸在推動全球綠能市場合作中的協調機制。
2.簽署兩岸綠能科技與産業全面合作協議,合作內容包括:
? 兩岸共建綠能産業鏈,優化兩岸産業佈局。
? 兩岸共建綠能産業聯盟,進行同構型技術研發,加強産業策略研究與人才交流,建立兩岸綠能資訊平臺。
? 兩岸共建綠能專利庫,建立智慧財産權互惠機制,達成共識,實現雙贏。
? 兩岸建立標準化工作機制,共同訂定綠能産業標準,實現兩岸綠能標準化組織的合作。
? 兩岸共同設置綠能檢測驗證平臺,展開檢測技術、測試方法及檢測設備等研究,實現檢測結果互認。
3.研究設立兩岸合作的“綠能科技櫥窗”:研究在適當地點設立兩岸合作的“綠能科技櫥窗”,共同推動成熟綠能産品之應用,如太陽光電、LED照明、風力發電,以及研發階段産品之示範,如氫能燃料電池等綠能産業。以金門為例,擁有獨立電網,人口與機動車輛數量適中,非常適合建構成為兩岸甚至是全球綠能櫥窗,我們可以集合兩岸科技與智慧將金門建設一個無油的綠能島,所有電力來自於再生能源,所有照明採用LED,所有車輛改用電動車,藉以彰顯兩岸在綠能科技方面的實力。
4.建議優先採購臺灣綠色産品:大陸公佈的4兆人民幣的經濟刺激計劃中,建議用於綠色項目者優先採購臺灣綠能産品,如太陽光電與LED照明等。
5.研究選擇適當時機,成立“兩岸綠能合作發展基金”,致力於兩岸有共同需求的綠能技術研發與綠能産業升級事項,以及共同關心的能源安全、能源開發、能源基礎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