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11日長沙消息 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于11日在湖南長沙舉行,兩岸經貿合作座談會在下午召開,來自大陸的能源研究所副所長李俊峰做了題為《大陸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及海峽兩岸合作前景》的演講。 以下為演講全文:
可再生能源是大陸重要的能源資源,在滿足能源需求、改善能源結構、減少環境污染、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大陸一直重視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除水電自上世紀50年代開始蓬勃發展外,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風電、太陽能、現代生物質能等技術應用和産業也在政府的支援下穩步發展,小水電、太陽能熱水器、小風電等一些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産業的發展已經走在世界的前列。
“十五”期間,大陸進入了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時期,水電建設大中小並舉,開發建設速度顯著加快;通過採取特許權招標等措施,積極推進風電規模化發展;以送電到鄉和解決無電人口生活用電為契機,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小型風電,推動分散式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的發展;圍繞改善農村環境衛生條件和增加農民收入,積極發展農村戶用沼氣;通過市場推動,大力推廣普及太陽能熱水器;以技術研發和試點示範為先導,積極推動生物質能發電和生物液體燃料開發利用。
到2008年底,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總計約為2.5億噸標準煤(不包括傳統方式利用的生物質能),約佔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9%,比2005年的7%左右上升了2個百分點,其中水電1.8億噸標準煤,太陽能、風電、現代技術生物質能利用等提供了7000萬噸標準煤的能源,向2010年實現可再生能源佔全國一次能源的比例達到10%的戰略目標走出了堅實的一步。
同年開始實施的《可再生能源法》標誌著大陸可再生能源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除水能外,大陸資源豐富、近期利用技術較為成熟、開發潛力較大的主要還有風能、生物質能和太陽能,地熱、海洋能利用等在中遠期也有很好的發展前景。
大陸可再生能源近年來發展的形勢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風力發電規模化發展成績斐然
“十五”期間,風電發展提速,2006年加速發展,總裝機容量從2005年的126萬千瓦增長到2008年的1200萬千瓦,年增長率超過100%。風電裝機容量在2004年位居世界第10,到2008年底上升為世界第4位。
目前,大陸已經基本掌握單機容量750 kW以下大型風力發電設備的製造技
術,2007年自主研發的直驅和引進技術消化吸收研製的1.5兆瓦風電及1.5兆瓦雙饋風電機組開始大規模化批量生産,2兆瓦級及以上的風電機組開始投入市場。
在國家風電設備國産化政策的有力推動下,風電設備零部件製造水準也有了較大提高,具備了齒輪箱、葉片、電機等關鍵零部件製造能力。
到2008年底,大陸已經建成了250多個風電場,掌握了風電場運作管理的技術和經驗,培養和鍛鍊了一批風電設計和施工的技術人才,並積極推動風力發電技術實驗平臺和人才培養機制的建設,為風電的大規模開發和利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總之,大陸的並網風電已經開始進入規模化發展階段。
專家們普遍估計,經過10年左右的準備,大約在2020年前後,使得風電能夠與其他常規能源發電技術相競爭,成為火電、水電之後的第三大常規發電電源,至少達到裝機容量1億千瓦,積極創造條件實現15億千瓦,佔屆時發電裝機容量的10%左右。到2030年和2050年實現3億和5億千瓦,在屆時的發電裝機和發電量中佔據20%和10%以上。
離網型小風電也是大陸風電發展的重要方面,大陸已經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小風機産業和市場,到2008年,已經推廣了約38萬台小型風機(總容量約7.5萬kW)用於邊遠地區居民用電,估計目前有約30萬台小風機在運作。大陸已經形成了單個系統容量從100W到10kW的系列成熟的小風機産品,在2008年生産的50000多臺小風機中,有20000多臺出口到世界30多個國家和地區,創造了很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二、生物質能源發展穩步前進
目前,根據目前大陸生物質能利用技術狀況,生物質能利用重點將是沼氣、生物質發電、生物質液體燃料等。
大陸的沼氣利用技術基本成熟,尤其是戶用沼氣,已經有幾十年的發展歷
史。到2008年底,全國已經建設農村戶用沼氣池約3000萬口,生活污水凈化沼氣池14萬處,畜禽養殖場和工業廢水沼氣工程達到2700多處,年産沼氣約100億立方米,為接近8000萬農村人口提供了優質的生活燃料。
除沼氣外,大陸其他生物質能技術的應用仍處於産業化發展初期。在生物質發電方面,已經基本掌握了農林生物質發電、城市垃圾發電、生物質緻密成型燃料等技術,但目前的開發利用規模還有待擴大。
到2008年,大陸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超過300萬千瓦,其中蔗渣發電170萬kW,碾米廠稻殼發電5萬kW,城市垃圾焚燒發電和垃圾填埋 100萬kW,此外還有一些規模不大的生物質氣化發電的示範項目。
目前大陸已有50多個生物質直燃發電項目在建,裝機規模超過100萬千瓦。混燃項目裝機約50萬千瓦,估計2010年新增的生物質發電可以投産150-200萬千瓦。但是,對於達到2010年和2020年生物質發電裝機550萬千瓦和3000萬千瓦的發展目標,仍需解決資源分散、原料收整合本高、原料供應的連續性和保證度等問題。
在生物液體燃料方面,為了緩解石油供需矛盾,大陸積極推進生物液體燃料技術的研發和試點示範工作。“十五”期間批准建設了4個以陳化糧為原料的生物燃料乙醇生産試點項目,成年生産能力102萬噸,自2004年,先後在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南、安徽5個省及河北、山東、江蘇、湖北4個省的27個地市開展車用乙醇汽油試點工作,2006年産量達到了165萬噸。2007年以來,大陸開始限制以糧食為原料的燃料乙醇的生産,燃料乙醇的發展勢頭變緩。
三、太陽能光伏發電産業超常規發展
大陸具有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太陽能較豐富的區域佔國土面積的2/3以上,年輻射量超過60億焦耳/平方米,每年地表吸收的太陽能大約相當於1.7萬億噸標準煤的能量,具有良好的太能利用條件。特別是西北、西藏和雲南等地區,太陽能資源尤為豐富。
到2008年底,大陸光伏電池産量達到了2000多兆瓦,居世界第1位,實現了跳躍式發展。自2006年以來,一些光伏生産企業又鋻於光伏産業鏈的發展不平衡的局面,即上游環節(硅錠/片的生産)能力小,下游環節(組件的封裝)能力大,造成國際市場多晶硅原料的緊缺和漲價,開始考慮投資硅材料的生産,2007年已經形成了1000噸左右的生産能力,2008年生産量達到了5500噸,估計2010年大陸的光伏發電産品産量可能突破5000兆瓦,多晶硅産量可以突破2萬噸,成為世界最大的光伏電池和主要的硅材料生産地。
在太陽能光伏市場應用方面,2002-2004年,大陸組織實施了“送電到鄉”工程,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安排47億元的資金,在內蒙古、青海、新疆、四川、西藏和陜西等12個省(市、區)的1065個鄉鎮,建設了一批獨立的光伏、風光互補、小水電等可再生能源電站,其中光伏電站佔大部分,應用了1.7萬千瓦的光伏電池,促進了國內光伏産業的興起。
最近大陸連續頒布一系列的文件支援光伏發電産業的發展,財政部和建設部聯合頒布了對與建築結合的光伏發電系統給予補貼,以期推動與建築結合的光伏發電的發展;國家能源局組織了敦煌10兆瓦光伏發電特許權招標,以期推動大型荒漠電站的規模化發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連續核準了4個光伏並網發電項目的電價,以期解決光伏發電發電上網及價格問題,推動光伏發電産業的商業化發展。原來大陸規劃到2010年和2020年,光伏系統在這3個方面的應用總量將達到約40萬千瓦和180萬千瓦。現在看來這一指標將會大大突破。
四、太陽能熱水器市場穩步推進
在太陽能熱利用方面,目前最廣泛應用的技術是太陽能熱水器,主要用於提供生活洗浴熱水,為提高中小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質發揮了重要作用。到2008年,大陸太陽能熱水器總集熱面積運作保有量約1.35億平方米,年生産能力超過2500萬平方米,比2007年增長10%,使用量和年産量均佔世界總量的一半以上。
近年來,隨著與建築結合技術水準的不斷提高,大陸建設完成了一批太陽能熱水器與建築結合項目,太陽能熱水器與房地産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的理念逐步被建築行業所接受。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活動的開展,為太陽能熱水器在農村地區的推廣應用提供一個很好的契機,越來越多的農村的新農村改造項目使用太陽能熱水器,北京等一些地區還開始利用太陽能熱水器為農戶供暖。
2005年底,建設部頒布了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築結合的技術規範,2007年4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建設部聯合召開全國太陽能熱利用大會,鼓勵地方出臺太陽能熱水器強制應用的政策,承諾加大對太陽能熱利用的支援力度,進一步擴大了太陽能熱水器的市場。
除了太陽能熱水器外,大陸正在開發和擴大太陽能熱利用的領域,包括太陽能供暖、製冷空調、海水淡化、工業加熱、太陽能熱發電等諸多領域,已經開始前期的研究和示範系統建設工作。
大陸將繼續在城鎮推廣普及太陽能與建築結合、太陽能集中供熱水工程,並建設太陽能採暖和製冷示範工程,在農村和小城鎮推廣戶用太陽能熱水器。目標是到2010年,全國太陽能熱水器總集熱面積達到1.5億平方米,加上其他太陽能灶、太陽房等太陽能熱利用,年替代能源量將超過5000萬噸標準煤以上。
五、中部地區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積極性很高
發展潛力大大陸的中部各省區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很大,地方政府正在或已經出臺了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産業的發展政策和措施,也涌現了一批領軍企業,例如湖南湘電、江西賽維等。
六、海峽兩岸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的建議
海峽兩岸都十分重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這一領域合作的前景十分廣闊,合作的優先領域主要有:
1、聯合技術研發與創新。面臨共同的市場需求,海峽兩岸雙方可以在風力發電技術、太陽能發電技術、生物質液化技術以及新能源汽車和儲能技術等方面的聯合研發,組織聯合研究工作組,由兩岸可再生能源産業協會組織,支援研究機構和企業參與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聯盟,就具體的技術研發和創新進行具體的和實質的合作。
2、技術的相互轉讓。海峽兩岸雙方都有一些先進的可再生能源技術,雙方可以推動技術轉讓領域的合作,比如太陽熱水器技術、太陽能多晶硅技術、太陽能熱發電技術以及第二代、第三代生物質液化技術的合作研究等。並支援雙方的企業進行技術合作,迅速實現這些技術的工業化和商業化發展,大幅度降低成本。
3、建立共同市場。海峽兩岸雙方可以考慮對雙方的可再生能源産品開發市場,在産品標準、檢測和認證等方面進行合作,通過優先開放風電裝備産品、太陽能熱利用和太陽能發電産品的市場,雙方均給予最優惠稅收優惠待遇,支援雙方的企業到對方投資建企業等措施,建立可再生能源産品的共同市場,建議由先進行可行性進行研究,拿出具體實施方案。
4、建立可再生能源合作對話機制,推動兩岸産業合作。每年進行一次的互訪等合作交流,建立兩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論壇等,交流資訊、溝通對話,促進兩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事業的發展,為兩岸乃至世界人民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