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元宵時。按中國民間的傳統,在這皓月高懸的夜晚,人們要點起綵燈萬盞,以示慶賀。正如童謠裏所唱:“正月里正月正,正月十五鬧花燈,花燈花,花燈紅,雪打花燈好年景”……花燈編織著故事,也編織著期盼。
和其他傳統節日強調“闔家團聚”不同,元宵節更強調“普天同慶”。元宵節被人們視為春節最後的高潮,因為過了這天,人們就要真正進入新一年的生産生活,所以人們在元宵節全民歡慶,以祈求上蒼保祐來年風調雨順、莊稼豐收,這也表達了人們對新年的美好期盼。正因如此,在中國民間有“正月十五鬧元宵”的習俗。
這個傳承已有兩千多年的傳統節日,不僅盛行于大江南北,就是在海外華人的聚居區也年年歡慶不衰。每到元宵節期間,人們都會走出家門,涌上街頭,除了鬧花燈、猜燈謎外,還有舞龍、舞獅、踩高蹺、跑旱船、敲舟山鑼鼓……其中,有很多風俗和活動都是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産。出門賞月、燃燈放焰、喜猜燈謎、共吃元宵、同慶佳節,讓廣大群眾參與其中,共同享受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産給我們留下的審美記憶。
經歷一百多年來歐風美雨的沖刷,中國傳統節日受到很大侵蝕,元宵節也不例外。在當代的一些大都市,元宵節民俗似乎只剩下吃湯圓了。這是忙碌的都市人的悲哀,因為在相對悠閒的小城市和鄉村,元宵節仍然是一年之中最熱鬧的節日。
其實,元宵節不是一個孤立的節日,它是春節的一部分。要理解元宵節的意義,不能不把它放在春節之中來考察。
春節從除夕關門守歲開始,到元宵節,是一個人們不斷擴大活動範圍、人際關係不斷得到擴大的過程。初一給家長拜年,初二回娘家拜年。以後逐步擴大拜年範圍到一般親戚朋友。在這個時段,人們的活動範圍局限在熟人之間。初五是破五,農活可以開始幹,商店可以開門了。這個時段,社會開始正常運作。到了正月十五,全體社會成員不分男女老幼都加入到節日活動中。所以,元宵節具有確認全體社會成員(包括彼此不認識的)相互關係的意義。
元宵節是真正意義上的全社會的“狂歡節”,連平時被限制在家的古代婦女也可以自由出門遊玩了。當然,個別禮法之士反對這個習俗,比如宋代的司馬光。元宵夜,他夫人打扮了準備出門賞燈。司馬光問:“家中點燈,何必出看?”夫人回答:“兼欲看遊人。”司馬光説:“某(我)是鬼耶?!”這就太不講理了,總不能只讓夫人終年只看他一個人一張臉吧?好在社會不買這些禮法之士的賬,大多數婦女照樣遊樂。元宵節允許民眾自由娛樂,這是古代社會針對過分嚴格的禮法制度而設計的一個發泄渠道。一些年輕人乘機會見意中人。正如辛棄疾所説:“眾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元宵節主要活動是大眾娛樂,但是其社會文化意義卻不僅僅是娛樂。
正月十五有很多信仰活動,祈求神靈保祐。古代人祭祀泰一(太一)神,因為他是最高神,掌管人類命運。祭祀他,可以獲得豐收和平安。古人祭祀地神,是要保祐蠶事豐收。
元宵也是一個求子的節日。元宵張燈最初是出於客觀需要,晚上活動必須照明。後來張燈又是為了遊玩欣賞。可是,它還具有更深一層的意義:祈求生育。宋代陳元靚《歲時廣記》卷十二《偷燈盞》解釋當時人在元宵節偷燈的原因時説:“一雲,偷燈者,生男子之兆。”這裡“燈”諧音“丁”,就是男丁。這樣一來,偷燈就象徵著生育兒子。根據同樣的道理,觀燈也具有求子的涵義。於是,古代婦女出門觀燈有了這個理由,就名正言順了。一直到民國時代,各地多有送燈給那些無子家庭的習俗,祝願他們添子孫。清代有摸城門門釘的活動。釘,也諧音“丁”。人們希望通過摸門釘而祈求生育兒子。有些地區的人們還賦予湯圓以象徵意義。清代成都有元宵夜偷取供在神龕上的湯圓以求得子的習俗。清代湖北安陸一帶百姓互相贈送元宵,其中有大如鵝蛋的元宵,婦女觀察煮這種元宵的火候來占卜生育。
當然,在人口壓力巨大的今天,元宵求子活動已經很少看到。現代人又賦予湯圓以新的解釋,那就是甜甜蜜蜜,團團圓圓,象徵一家團圓,幸福美滿。這種解釋多少有點凡庸,但是它很符合人們的內心希望。元宵節因此獲得了新的文化意義。
元宵節在古人的不斷創造中發展而來,也必將在現代人的再創造中發展下去。(陳連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