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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前仰韶文化

時間:2012-03-22 15:21   來源:中原網

  裴李崗文化①是1977年在新鄭縣裴李崗發現的一種新型文化,它不僅文化面貌獨具風格,而且在中原地區各類新石器時代文化中,年代在目前來説也是比較早的,也可以稱為前仰韶文化。裴李崗文化的發現,是我國考古學上的新收穫,它的學術價值是不可估量的。
一、裴李崗文化的概況
  裴李崗文化已經發掘的遺址有兩處,一處是新鄭縣的裴李崗,另一處是密縣的莪溝北崗,兩處遺址均在洧水左岸,相距20多公里。裴李崗遺址的面積約2萬平方米,莪溝遺址的面積約8萬平方米。綜合這兩處遺址的發掘資料,對裴李崗文化有以下幾點認識。
  1.裴李崗文化的氏族已經過著定居的生活。第一,文化層的堆積有的地方厚達1米以上,如果沒有長期的定居生活,這種現象是不會出現的。第二,遺址中發現有房基、燒陶窯和許多儲藏物品的窖穴,這些都是人們定居生活的一般特徵。第三,墓地的發現以及墓地和其他遺跡還有打破關係,也是定居生活的一條證明。
  2.裴李崗文化的氏族經濟生活主要是依靠農業生産。這從發現的生産工具即可以看出一個大概。首先是用於砍伐的石斧,用於松土播種的石鏟,用於收割禾穗的石鐮,是發現最多的農業生産工具;其次是發現了相當數量的石磨盤和石磨棒,這是加工糧食的工具。大量的農業生産工具和糧食加工工具的發現,充分地證明了農業生産是氏族生活的主要來源,同時也是氏族定居的物質基礎。
  3.狩獵、採集和家畜飼養是氏族經濟生活的輔助。遺址中發現的少數的彈丸和骨簇是狩獵經濟的反映;發現的櫟子、棗核和核桃是採集經濟的反映;發現的豬、羊骨骼和陶豬、陶羊,説明氏族內出現了家畜飼養。但是這幾種生産活動與農業生産相比較,只能是氏族的一種副業,是生活的補助。
  4.石器和陶器的製造,是氏族內主要的原始手工業生産。關於石器製造,人們不僅已經熟悉選料和制坯技術,而且在磨制技術上也達到了相當高的水準。雖然有些石器還保留有一定的打制或琢制痕跡,但有些石器卻磨制得非常精緻。石器的種類不多,主要有磨制的石斧、石鏟、石鐮和琢制的石磨盤、磨棒等。另外,還發現有磨制石器或骨器的礪石。關於陶器的製造,是裴李崗文化一項十分重要的手工業生産。在莪溝發現的一處紅燒土面遺跡,當是最原始的就地燒制陶器的基址;在裴李崗發現了一座名副其實的燒陶器窯,雖然比較殘破,但還可以看出已初具規模的簡單結構。在這樣的陶窯裏燒製成的陶器,基本上呈紅色或紅褐色,灰色陶器是非常個別的。陶質有兩種,一種是細泥紅陶,一種是夾砂紅陶。陶器胎質疏鬆,吸水性強,容易破碎。陶器純屬手制,大器物多用盤築法,小器物用手捏制,耳、鼻、腿皆為器體製成後再進行粘接。陶器上的紋飾非常簡單,主要有篦紋、壓印紋、坑點紋、劃紋和指甲紋等。陶器的品種主要有罐、壺、缽、碗、勺、鼎和三足缽等。
5.紡織和人們的裝飾。這兩方面出土的遺物不多,但是也可以看出一些跡象。遺址中出土有陶紡輪,是人們已經會紡線的證明,發現的骨匕可能與織布工具有關。裝飾品發現有綠松石珠,還有人們用於發髻上的骨簪。
  6.建築術的出現。第一,人們會營建簡單的燒陶器窯。第二,人們會挖掘儲存物品的窖穴。第三,人們會營建半穴居的房屋。在莪溝發現6座房基,均屬半地穴土坑。近圓形的房基5座,口徑2.17米~2.2米,周壁直而光滑,在南壁或西南壁有伸出房外的斜坡或階梯門道,迎門的室內有火塘,有的火塘用黃泥或草拌泥築成灶圈,有的火塘呈箕形。有的房基周邊分佈有均勻的柱洞,門道兩側有兩個大柱洞。有一座房子是從地面向下挖一個長方形坑,南北長2.4米,東西殘寬1.32米,室內地面用黃色土鋪墊。
  7.氏族的葬俗。裴李崗和莪溝共發現100座墓葬,反映了以下幾種葬俗:第一,這時的氏族有了公共墓地。第二,墓壙均為長方土坑,無葬具,方向朝南或西南,雖然多數人骨架已腐朽,但是還可以觀察出來他們的葬式是仰身直肢葬。除一墓為二人合葬外,其餘均為單人葬。第三,莪溝出現了9座挖有壁龕的墓,隨葬品都放置在壁龕裏。第四,盛行隨葬生産工具和生活用具。除9座墓無隨葬品外,其餘91座墓均有隨葬品,最少的1件,最多的有26件,隨葬品的放置似有一定規矩。隨葬品主要有三類,一類是生産工具,一類是糧食加工工具,一類是生活用具。第五,隨葬品的組合有三種形式,一種是純陶器隨葬,另一種是陶器與糧食加工工具相組合,最後一種是陶器與農業生産工具相結合。除裴李崗M1外,農業生産工具和糧食加工工具在其餘所有墓內是不同時隨葬的。能夠區分性別的在莪溝有M31、在裴李崗有M28,都是男性墓,他們的墓內只隨葬陶器和農業生産工具,而沒有糧食加工工具。從這些跡象看,男女分工已經反映到葬俗上來了。
  8.裴李崗文化的年代和分佈。莪溝遺址的年代測定了三個數據,樹輪校正後為西元前5737年~前5916年。裴李崗遺址也測定了三個數據,其中最晚的一個數據經樹輪校正為西元前5879年,其餘兩個未經樹輪校正的數據,一個是西元前5935480年,一個是西元前73501000年。綜合這些數據來分析,裴李崗文化的時代當在距今8000年左右。
  關於裴李崗文化分佈的情況,據開封地區文管會的調查,在新鄭縣除了裴李崗遺址外,還有唐戶遺存,面積約4萬平方米;西土橋遺址,面積約1萬平方米。在中牟縣發現了兩處,一處在黃店公社的業王村,一處在八崗公社的馮莊大隊。在密縣除了莪溝遺址外,還發現有東關、城東北角、青石河、張灣和王咀、馬良溝等6處遺址。在登封縣唐莊公社向陽大隊的東崗嶺發現1處。在鞏縣夾津口公社鐵生溝大隊和魯莊公社趙城大隊村南也各發現了1處。總共五個縣發現裴李崗文化遺存14處,其中4處和仰韶、龍山文化共存②。另外,在鄭州、焉陵、長葛、舞陽、漯河、許昌、郟縣、潢川、項城以及山東的滕縣等近20個縣市,都發現了裴李崗文化③。根據這些不完全的調查,已足以説明裴李崗文化分佈的區域實在不能算小。
二、裴李崗文化的獨特風格
  裴李崗文化與中原地區各類新石器時代文化相比較,它們之間的差異性是十分明顯的,不僅文化的年代居於首位,而且它的文化面貌也是具有獨特風格的。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石磨盤和石磨棒的特殊形制與普遍的發現,是識別裴李崗文化最顯著的特徵之一。磨盤和磨棒皆用砂岩琢制而成,磨盤形制有三種。以裴李崗遺址出土的為例,第一種平面近似于橢圓形,一端稍寬,一端稍窄,腰部內收,略呈鞋底狀,盤下有四個柱形腿;盤面由於長期使用,腰部已經下凹。第二種平面也近橢圓形,與第一種最大的區別是盤下沒有腿,一般較厚大。第三種平面一端尖,一端平齊,無腿。石磨棒一般為圓柱形,由於長期使用,有的成扁圓形或三棱形。裴李崗文化的磨盤、磨棒不僅器形特殊,而且出土數量也特別多。在裴李崗和莪溝兩處共發現了57個石磨盤,25根石磨棒。在各縣發現的裴李崗文化中,多有石磨盤出土。所以有的同志説“這簡直是磨盤文化了”。這樣多的石磨盤出土,目前所知道的任何類型文化遺址都是望塵莫及的。
  2.三足器的大量出土,是裴李崗文化又一個明顯的特點。三足器有陶鼎、三足罐、三足壺、三足甑形器和三足缽。裴李崗和莪溝出土各類陶器總共只有300多件,但是其中三足缽即有125件,是數量最多的一種陶器,如果加上其他三足器,即有140多件。裴李崗文化盛行三足器,也是其他類型文化無法與之相比的。特別是莪溝發現的三足甑形器,更為各類新石器時代文化所罕見。
  3.兩端刃和舌狀石鏟是裴李崗文化代表性器物之一。有的是帶肩石鏟,刃部呈弧形;有的石鏟刃部呈弧形或舌狀,但頂端較窄,甚至呈尖狀。最使人感興趣的是兩端刃石鏟,有的兩端皆呈舌狀或弧形,或一端呈舌狀一端呈弧形。石鏟在裴李崗文化中是既普遍存在數量又多的一種器物。如裴李崗和莪溝發現石斧、石鏟和石鐮共117件,其中石鏟一種即81件,佔總數的69%,這樣大的比例在其他文化遺址中是不多見的。
  4.鋸齒鐮是裴李崗文化的一種典型器物。這種石鐮都是通體磨光,製作精緻。其形狀有弧背平刃和弧背凹刃兩種。石鐮的柄部略向上翹,柄的下部有一個缺口或兩個缺口。這類頗具匠心的石鐮,最引人注意的還不是它的形制如何精緻,而是在於每一件石鐮的刃部都製作有鋸齒,正是這種帶鋸齒的石鐮,它把裴李崗文化點綴得更加突出更加明朗化。
  5.陶壺在裴李崗文化中數量僅次於三足缽,兩處公共墓地共隨葬陶壺78件,它是氏族最重視的生活用具之一,在莪溝大部分墓內都隨葬有陶壺,在裴李崗幾乎全部墓內都隨葬有陶壺。發現的陶壺一般都是小口、高領,並附有對稱的彎月形雙耳,不論橫耳或豎耳均有穿孔,個別的還有紐狀耳。器形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圓球形,一種是蛋圓形。陶壺的底部有四種情況,一種是圓底,一種是小平底,還有一種近似尖底,最特殊的是在球形壺下附三個錐狀矮足。這種陶壺當是一種運水工具。
  6.裴李崗文化中的陶勺、深腹罐和圈足碗,雖然沒有三足缽和陶壺那樣顯著的位置,但也是構成裴李崗文化的重要因素,特別是陶勺的出現,在其他類型的文化遺址中是不多見的。
  7.裴李崗文化的陶器紋飾也是別有風格的,它既沒有色彩鮮艷的彩繪花紋,也沒有一般文化中的繩紋和條紋,它的陶器紋飾是中原地區其他類型文化比較少有的篦紋、壓印紋、坑點紋、劃紋和指甲紋,有的器物上還有乳釘裝飾。在中原地區見到裴李崗文化的陶器紋飾,使人感到很陌生、很特殊,這些紋飾成了區別於其他類型文化的奇裝異服。
  8.壁龕墓的出現,是中原地區各類新石器時代文化所罕見的。不論是仰韶文化或大汶口文化,甚至後來的屈家嶺文化和龍山文化,一個墓地發現9座壁龕墓,還沒有看到這樣的資料。因此壁龕墓也應是裴李崗文化的特徵之一。
  以上介紹的八種情況,都是非常具體的例證,它已經可以反映出一種文化共同體的特徵,所以有的同志提出將其命名為裴李崗文化的意見是正確的④。從目前考古發掘的資料來看,裴李崗文化根本無法歸屬到任何某一種文化系統。它形成了自己的體系,有自己的獨特風格,它的分佈範圍也相當廣泛,因此説把它命名為裴李崗文化是當之無愧的。
三、為裴李崗文化尋找後代
  裴李崗文化分佈範圍廣、延續時間長,顯然是一類生命力很強的遠古文化,它進一步發展為什麼文化,也就是説它的“後代”是誰?下面針對這一問題進行一些探討。
  (一)與磁山文化和老官臺文化比較⑤
  在中原地區與裴李崗文化年代接近的有磁山文化和老官臺文化。武安磁山遺址C14測定了兩個年代數據,一個是距今7355100年,另一個是距今7330105年;老官臺文化的北首嶺遺址下層,C14測定的年代為距今7100140年(樹輪校正)。這兩處遺址與裴李崗文化的關係,從以下幾個方面比較。
  1.農業生産工具比較
  裴李崗文化中的農業生産工具有石斧、石鏟和石鐮;北首嶺沒有發現石鐮;磁山雖然發現石鐮但沒有鋸齒。裴李崗的石斧橫斷面呈橢圓形,刃部作圓弧形,個別的也有平齊刃;磁山發現的石斧較多,多為柱狀體,斷面與刃部同裴李崗近似;北首嶺的石斧,橫斷面呈扁圓形,平面作長舌形,有的石斧已有穿孔,與裴李崗石斧不同。裴李崗的石鏟最大的特點是舌狀和扁長兩端刃、雙面弧刃等幾種;磁山的石鏟基本上與此相同;北首嶺的石鏟雖説具有舌形的特點,但其基本形狀平面呈短寬近似于圓形,與裴李崗的扁長條形石鏟是完全不一樣的。因此裴李崗文化的農業生産工具,與北首嶺的同類器沒有明顯的共同之處,但是與磁山比較接近。
  2.糧食加工工具的比較
  糧食加工工具,在裴李崗文化中發現的特別多。磁山遺址中發現了不少石磨盤和石磨棒,與裴李崗文化的同類器基本上是大同小異,特別是磁山發現的I式磨盤(T24②H58:402),與中牟業王遺址出土的磨盤形狀極為相似⑥。老官臺文化沒有相似的器形發現。北首嶺出土有磨棒,有文説中腰已經磨蝕變細,未介紹具體形狀和尺寸,同時也無圖參考,無法對比。北首嶺同類的西鄉李家村遺址⑦,公佈的資料提到石磨盤,但也未介紹具體形狀。因此用石磨盤和石磨棒相比較,對老官臺文化不能作結論,但是對磁山文化來説,它是承襲了裴李崗文化的傳統。
  3.生活用具的比較
  裴李崗文化中發現的生活用具主要是陶器,所以,只有以陶器為主來進行比較。裴李崗文化的陶器從陶質來説,有夾砂和泥質兩大類。其陶色,從整體來看基本上都屬於紅色,灰色陶器是非常個別的現象。陶器的制法全為手制,主要採用泥條盤築法,小件器物用手捏制,器壁皆厚薄不勻。磁山遺址出土的陶器基本上與此相同。北首嶺(包括李家村)的陶器雖然均為手制,但器壁厚薄比較均勻。陶色雖然是以紅陶為主,但有相當數量的灰陶。從陶質陶色觀察對比,磁山與裴李崗比較接近。裴李崗的典型陶器,如三足缽、缽、圈足碗、假圈足碗、深腹罐與磁山出土的同類器物基本相同;雙耳球形壺和雙耳蛋圓形壺,與磁山I式小口雙耳罐(T14②:3010)和Ⅱ式小口雙耳罐(714②:301)近似。現在再看看老官臺文化,三足缽和假圈足碗在元君廟發現有類似的器物,深腹罐在老官臺和元君廟有發現⑧。北首嶺和李家村也有三足器,一種是豎置的鵝蛋形罐或直筒形罐,不論是平底或圜底,下邊都有三個橫長的疙瘩小足;第二種是上部為侈口、鼓腹小平底罐下邊有三個外撇的圓錐狀短足;第三種是上部為一個帶把的小壺,下部有三個柱狀足;第四種是上部為一個深腹碗,下邊附有三個小足。但是這些三足器與裴李崗文化的三足缽、三足壺相比較,其風格沒有相似的感覺。北首嶺發現的四足雙連鼎,與裴李崗的陶鼎也不一樣。從以上這些陶器對比的結果看,老官臺文化沒有磁山文化與裴李崗文化的關係密切。
(二)與仰韶文化比較
  仰韶文化有各種類型,現以半坡類型和廟底溝類型相比較。裴李崗文化典型的石鏟、石鐮和四足磨盤,在半坡類型和廟底溝類型中找不到蹤影(淅川地區發現有鋸齒鐮,不屬半坡、廟底溝類型);裴李崗文化的提水工具如雙耳球形壺、蛋圓壺,在半坡和廟底溝也很難找到同類器,不過裴李崗出土的一件Ⅳ式壺(M16),小口、雙耳、尖圓底,似為仰韶文化的小口尖底瓶的祖型;裴李崗文化最盛行的三足器,如三足壺、缽形鼎(或稱三足缽)、罐形鼎,在半坡類型和廟底溝類型中是比較少見的,如姜寨、史家村和三里橋等遺址就沒有見到三足器,廟底溝遺址出土了那麼多陶器,只有一件三足釜,半坡遺址發現了上千件的陶器,只復原了一件缽形鼎。以上情況説明它們之間的差異。但是也有一些共性的因素,例如半坡、姜寨、史家村諸遺址中均發現有指甲紋,半坡還有個別的篦紋;半坡發掘報告仲介紹的缽(圖八八:2、5)、碗(圖八九:9)、深腹罐(圖一O六:4)與裴李崗文化的同類器有些近似。半坡遺址出土的盂(圖九二:11、14)和廟底溝出土的盂(圖二一:H59:25、H322:07)與磁山出土的同類器極為相似。半坡出土的直壁淺腹平底盤與磁山的同類器基本一樣。盤、盂之類的典型器物和指甲紋、篦紋,在老官臺文化中沒有發現,這就説明這兩種器物兩種紋飾可能淵源於裴李崗文化和磁山文化。其他幾種器物雖然與裴李崗文化的相似,但其淵源還應是地域相同、時代較接近的老官臺文化。因此,從總體看半坡類型和廟底溝類型的仰韶文化,與裴李崗文化和磁山文化有一定淵源關係,但並不十分密切。
  仰韶文化的後崗類型,陶器紋飾有錐刺紋、乳釘紋、劃紋、附加堆紋和指甲紋,與裴李崗和磁山文化比較接近。後崗類型中發現有無足的石磨盤和石磨棒。後崗出土的陶缽(H2:1、H8:3、H8:4)、下潘汪的Ⅱ式缽(T31④:17),與裴李崗(A區M23)和磁山的缽(T8②H22:142),下潘汪I式缽(H129:5)與磁山I式盤(T11②H63:335),武安趙窯的陶碗(H4:1)與磁山Ⅲ式碗(T3②:542)等基本上都是相同的。下潘汪出土的盂(T33④:25)與磁山Ⅵ式盂(T18②:207)和Ⅲ式碗(T13②H29:227)也很相似。武安趙窯的深腹罐(T22②:14B)、下潘汪Ⅱ式罐(T45④:25),與裴李崗Ⅲ式罐(M33)和磁山I式罐(T23②:461)相似。武安趙窯的小口雙耳罐(T22②14A)與磁山Ⅲ式小口雙耳罐(T25②:428)基本相同。特別是下潘汪的Ⅲ式壺(748④:4)和界段營的壺(H50:1)與裴李崗的I式小口雙耳球形壺幾乎完全一樣。後崗發現的罐形鼎和缽形鼎不僅與裴李崗的同類器相似,而且出土的數量也較多⑩,它承襲了裴李崗文化盛行三足器的傳統。後崗類型受到半坡類型的影響也很大,它們之間有一定的共性,但是從全部情況觀察推斷,它與裴李崗文化的關係比較密切,雖然年代距離較遠,但其淵源於裴李崗文化和磁山文化的脈絡還是比較清楚的。
(三)與大汶口文化比較○11
  裴李崗文化與大汶口文化年代距離較大,文化面貌也有差距,但是仔細觀察,它們之間還存在著一定的關係。在大汶口文化中能夠看到裴李崗文化的影響,在裴李崗文化中能夠找到大汶口文化某些器物的淵源。例如大汶口文化的陶器紋飾,雖然較裴李崗文化的種類多得多,但是其中也發現劃紋、附加堆紋、指甲紋、篦紋、編織紋和點狀壓印紋,基本上是承襲了裴李崗文化的陶器紋飾。裴李崗文化的圜底缽、平底缽、小口雙耳壺、缽形鼎(三足缽)、罐形鼎等各種典型器物,在大汶口文化各處遺址中都能找到它的同類器。如大墩子的Ⅱ式罐(大M30:4、大M17:4)雖然無耳,但其形狀則近似于裴李崗和莪溝的陶壺;陶缽(大M2:8)與裴李崗、莪溝、磁山的相似;大墩子的陶盆(大M30:10)和西夏侯的陶盆(TI②:3)與磁山的平底直壁淺腹盤非常相似;大墩子的小口雙耳罐(大T36)、劉林的小口雙耳I式罐(211:10,M66:3)、景芝鎮的小口雙耳Ⅴ式罐,與裴李崗文化小口平底雙耳壺基本上一樣;西夏侯的陶壺從裴李崗文化中也能找到它的祖型;劉林發現的帶把的陶碗,它的祖型就是裴李崗文化中的陶勺(或稱帶把瓢);景芝鎮發現的圈足碗和假圈足碗,在裴李崗文化中能夠看到同類器;在西夏侯發現了一件非常特殊的器物,原報告稱為三足罐形甑(T2②:1),在裴李崗文化的莪溝遺址中,發現了類似的殘器。另外,裴李崗文化中的帶肩石鏟和磁山文化中的陶支架,在大汶口文化中也有發現。
  現在再從整體來看,裴李崗文化盛行的雙耳壺是提水的工具,這類器型在大汶口文化中普遍發現。大汶口文化盛行的背水壺就是在雙耳壺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特別是裴李崗文化盛行的三足器,如三足缽、缽形鼎、罐形鼎等,在大汶口文化中得到了全面的繼承而且又有新的改進。大汶口文化同樣是盛行三足器的,例如:景芝鎮出土64件陶器中,三足器即有17件;劉林遺址復原了32件陶器,其中罐形鼎20件,盆形鼎、缽形鼎各1件,共22件;劉林墓葬的陶器共530件,其中三足器一類即有220件;大墩子的墓葬中出土陶器197件,其中三足器即79件;西夏侯發現陶器601件,器型共20種,其中三足器即有164件;大汶口出土的完整的陶器共1015件,不同器型14類,其中三足器即有206件,各種陶壺即有223件。這些枯燥的數字説明瞭一個問題:大汶口文化確實盛行三足器和各類陶壺,與裴李崗文化的老傳統基本上是一致的。從以上介紹的整個情況來看,裴李崗文化與大汶口文化的關係,超過了後崗類型的仰韶文化。
  四、結語
  裴李崗文化是中原地區具有獨特風格的一類文化,它的時代已跨入新石器時代早期的文化階段。嵩山東麓的廣大地區是它分佈範圍的中心。裴李崗文化對老官臺文化有一定的影響,但不是它的直系“祖先”;裴李崗文化對磁山文化影響較大,磁山文化當是它的主要繼承者。老官臺、半坡、廟底溝屬於同一發展系統,雖然裴李崗和磁山文化對其有一定影響,但不能歸屬於它們的文化系統。裴李崗、磁山和後崗屬於同一發展系統,雖然半坡類型對後崗類型有較大的影響,但同樣它也不能加入這個發展系統。裴李崗文化與大汶口文化之間有缺少的環節,有待於今後的研究發現。儘管如此,大汶口文化淵源於裴李崗文化的跡象還是比較明顯的。觀察大汶口文化的全貌,它的許多因素當另有淵源。從裴李崗文化發展的地域來看,它的勢力向西發展不大;有一支從嵩山地帶向北發展,形成了磁山文化,後來又接受了半坡類型的影響,形成了後崗類型仰韶文化;有一支向東發展融合了其他類型文化,最後形成了大汶口文化;留在以嵩山為中心地帶的文化,大河村類型可能是它的遠世後代,擬另文論述,這裡從略。(201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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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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