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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創造力教育”四年計劃

  時間:2008-03-31 12:16    來源:台灣網     
 
 

 

  一、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教育局

  二、 協辦單位:嘉義市興安小學

  三、 計劃期程:2006.8.1-2010.7.31

  四、 預期效益:


  (一)創意人:透過創意課程規劃與實踐,培養學生的創造力。

  (二)創意全人:能因參與創造力活動,産生人性關懷、主動學習、感動經驗。

  (三)創意他人:透過創意合作,引發創意對話、實踐、産出,依此培養創造精神。

  (四)創意之美:透過創造活動的安排,引導學生的創意構思,産出創造成果,體驗創意之美。

  (五)創意價值:能分析思考、正向詮釋、撰寫論述創造構思、實踐,溝通創造成果的價值。

  (六)創意行為:能于態度、語言、舉止等行為中散發創造的氣質。

  (七)創意習慣:能養成創意構思、實踐、溝通創造成果的習慣。

  五、計劃內容:

  (一)主要工作項目

  1.創意教師:辦理創造力相關在職進修、主題探究專業成長、行動研究等創意行動方案。

  2.創意學子:創意課程與創意活動安排,例如:創意社團、創意發明、創意主題探究、創意博覽會等創意學子相關行動方案。

  3.創意校園:結合校務發展計劃、學校本位特色、年度課程計劃,建立利於培育師生創造力的生活空間,例如:藝術家駐校、校園創意文化空間規劃、結合小區資源的創意行動方案等。

  4.創意智庫:建構創意數據庫數字資源平臺,分享創意成果、線上創意學習、創意教具設計方案、創意學習網路遊戲等。

  5.跨領域:辦理跨領域的創造力教育博覽會,包括動態、靜態展演、創意典禮設計方案。

  (二)實施步驟:

  嘉義市政府:

  1.成立嘉義市發展與推廣創造力教育委員會:由市府聘請副市長、主任秘書、教育局長、相關業務局室主管、學校代表、創造力教育專業組織及小區創造力組織代表組成,每年定期召開會議一至二次。

  2.嘉義市發展與推廣創造力教育委員會下分設教育局發展與推廣創造力教育工作秘書組、初中發展與推廣創造力教育工作小組及小學發展與推廣創造力教育工作小組、小區發展與推廣創造力教育工作小組,由市府相關業務主管局室課及各級學校代表組成,每學期召開會議一至二次。

  3.審核各級學校創造力教育年度計劃。

  4.人力資源運用及整合。

  5.編列經費補助學校、創造力教育等相關單位。

  6.督導評估、追蹤學校執行績效。

  7.辦理創造力教育種子教師培訓。

  .嘉義市發展與推廣創造力教育委員會舉辦中小學生創造力體驗營活動。

  嘉義市各級學校:

  1.學校應成立發展與推廣創造力教育小組或納入相關任務編組,由校長邀集相關處室人員組成,並聘請家長會、教師會代表及學者專家共同參與。

  2.研定創造力教育行動方案。

  3.結合小區人力擴展創造力活動。

  4.辦理創造力教育成果展。

  5.融入課程與教學中:

  (1)教學目標:以領域課程、六大議題的教育目標為主,跨領域連結或綜合為輔,進行能力指標的連結,訂定創造力活動的教學目標。

  (2)課程內容:以體驗學習為主要內涵;課程設計以綜合性、實用性及適用性為原則。

  (3)教學方法:透過輔導員制度,幫助學生“做中學”,而達成創造力教育目標的有效教學策略。

  (4)學習評量:以創造精神、創意構思、創造過程、創意成果,作為評量的指標,兼採用多元評量的原則。

  (5)課程評鑒:辦理創造力教育績效評鑒。

  (6)課程研發:將創造力教育納入學校年度課程計劃的思考,進行創造力活動課程化的課程研發,系統化課程之後的課程模組的實踐,檢討改進再實踐之後達成創造力課程穩定發展。

  6.規劃創造力社團的組織及運作。

  7.寒暑假創造力課程:于寒暑假育樂營中規劃創造力教育相關課程。

  (三)實施策略

  1.政策層面

  (1)各級學校辦理創造力教育相關活動時,可與市府所屬各機構、其他縣市機構結合,並善用社會上相關專業團體資源,如:嘉義市發明人協會、大學校院相關科系、育成中心,建構合作夥伴關係,以擴展創造力教育活動。

  2.實踐層面

  (1)開發課程:由各級學校在現有課程或社團中,發展創造力教育相關課程。

  (2)資源人士:各校鼓勵學校師生及小區人士,成立創造力社團,並規劃參與創造力教育訓練等各項相關活動。

  (3)成果展示:辦理創造力教育成果展。

  3.績效層面

  (1)初評:學校為主體的自評為出發點,進行績效評估。

  (2)復評:由視導區督學加強視導,且由市府以項目或委請相關專業團體,進行綜合評估,以作為提供學校辦理創造力活動績效,以及補助經費的參考依據。

  (3)報核:學校的創造力教育計劃,除個別報核外,仍需並於課程計劃中報府備查。

  六、經費需求:

  經費來源

  (一)、 2006年度:市府年度專款支應。

  (二)、 2007年度:市府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三)、 2008年度:市府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四)、 2009年度:市府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計算基準

 

(一)2007年度

編號

科目

計算基準

經費需求(萬)

1.

一般性年度活動推展計劃

125

25

2.

受推薦的年度活動推展計劃

210

20

3.

受極力推薦的指標計劃

103

30

4.

大型指標性計劃

501單位

50

5.

全市性創造力教育博覽會展覽

201

20

6.

創造力教育社團補助計劃

10

10

7.

補助參加創造力教育全臺以上競賽(機器人、太陽能車、創意發明等)

30

30

8.

獎助創造力教育相關競賽獲獎團體或個人

15

15

9.

獎勵創造力教育研究

53

15

10.

嘉義市創造力教育成果花絮DM

22

4

11.

辦理嘉義市創造力教育研究期刊

102

20

12.

創造力教育中心專任研究員

312個月

36

13.

創造力教育種子教師成長團

0.512個月

6

14.

創造力教育中心學學校年度行政與設備費

行政費20

設備費100

120

合計

401

 

(二)2008年度

編號

科目

計算基準

經費需求(萬)

1.

一般性年度活動推展計劃

125

25

2.

受推薦的年度活動推展計劃

215

30

3.

受極力推薦的指標計劃

103

30

4.

大型指標性計劃

501單位

50

5.

全市性創造力教育博覽會展覽

201

20

6.

創造力教育社團補助計劃

10

10

7.

補助參加創造力教育全臺以上競賽(機器人、太陽能車、創意發明等)

30

30

8.

獎助創造力教育相關競賽獲獎團體或個人

15

15

9.

獎勵創造力教育研究

153

45

10.

嘉義市創造力教育成果花絮DM

22

4

11.

辦理嘉義市創造力教育研究期刊

102

20

12.

創造力教育中心專任研究員

312個月

36

13.

創造力教育種子教師成長團

0.512個月

6

14.

創造力教育中心學學校年度行政與設備費

行政費20

設備費20

40

合計

361

 

(三)2009年度

編號

科目

計算基準

經費需求(萬)

1.

一般性年度活動推展計劃

125

25

2.

受推薦的年度活動推展計劃

215

30

3.

受極力推薦的指標計劃

103

30

4.

大型指標性計劃

501單位

50

5.

全市性創造力教育博覽會展覽

201

20

6.

創造力教育社團補助計劃

10

10

7.

補助參加創造力教育全臺以上競賽(機器人、太陽能車、創意發明等)

30

30

8.

獎助創造力教育相關競賽獲獎團體或個人

15

15

9.

獎勵創造力教育研究

153

45

10.

嘉義市創造力教育成果花絮DM

22

4

11.

辦理嘉義市創造力教育研究期刊

102

20

12.

創造力教育中心專任研究員

312個月

36

13.

創造力教育種子教師成長團

0.512個月

6

14.

創造力教育中心學學校年度行政與設備費

行政費20

設備費20

40

15.

承辦全臺科展

200

200

合計

561

 

(四)三年合計

年度

經費預估(萬)

2007

401

2008

361

2009

561

合計

1323

 

 
編輯:賀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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