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影資料館”

時間:2009-04-14 09:20   來源:台灣網


  沿革

  以前,有關臺灣電影文化資産的蒐集、整理、保存及研究,並未設有專門機構,不僅30、40年代的電影拷貝皆已毀損或遺失,即或50年代,乃至60、70年代的電影拷貝,或因乏人管理而毀損,或因電影公司倒閉而流失;致使島內有關臺灣電影史的研究倍增困難,甚至此等活動影像紀錄,僅剩少許殘編斷簡。鋻於臺灣電影流失日趨嚴重,電影資料乏人蒐集整理,臺當局乃于1979年與民間共同集資成立“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附設一電影圖書館,1989年,為彰顯電影圖書館保存電影文化資産的功能,易名為電影數據館;復因電影基金會財力有限,臺當局亦深切認為,為使保護電影文化資産的工作能夠落實,其經費預算宜由當局編列,於是將電影資料館定位為“由當局編列預算,受當局督導運作”的財團法人。電影資料館“國家化”的籌備,于1991年5月16日先研究定位問題,原擬提“國家電影資料館設置條例”草案呈請臺當局轉“立法院”審議,惟為避免因過程緩慢而致影響電影數據館館務,臺當局乃決定先成立財團法人,並擬日後與“國家電影文化中心”合併規劃“立法”。

  成立宗旨

  1、維護及保存臺灣電影文化資産。
  2、倡導電影學術研究風氣,提升民眾對電影的認知。
  3、提供資訊服務,協助臺灣電影事業發展。
  
  業務職掌

  1、臺灣電影文化資産的蒐集、整理及保存。
  2、接受電影公司或其他公私機構、團體或個人委託保管電影片及其附屬材料。
  3、蒐集各國經典名片,倡導電影學術研究風氣。
  4、電影片及其附屬材料與電影從業人員資料的文件建立。
  5、電影史料、電影理論的整理與研究。
  6、發行及製作與電影相關的文字及影像出版品。
  7、舉辦電影欣賞活動及電影展。
  8、提供各國電影圖書、期刊及錄影節目帶的閱覽。
  9、輔助大專院校電影教育。
  10、電影文化的國際交流。

  各組主要業務

  1、行政組:掌理文書、檔案、印信、採購、庶務、人事管理、會計、出納、秘書、業務查核等事宜。
  2、資料組:掌理圖書、期刊、影片、錄影節目帶及其他相關資料的蒐集、整理、保存、維護、編目分類與建檔管理。
  3、展覽組:掌理文宣、新聞、公關、座談會及電影欣賞活動,策劃及執行電影片、錄影節目帶、圖文數據等的展出。
  4、出版組:掌理圖書、期刊、電影年鑒、有聲出版品及視聽著作等的編印與發行。

編輯:賀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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