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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網12月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産申報處處長謝育男今天表示,“三合一”選舉候選人開立的收受政治獻金專戶,期限至明天截止;候選人必須在投票日後兩個月內向“監察院”申報,同時政治獻金若兩年內未支用完畢,應辦理繳庫。
據報道,臺年底“三合一”選舉首度適用“政治獻金法”。根據“監察院”資料,獲許可開立政治獻金專戶的縣市長候選人有63戶、縣市議員候選人1185戶、鄉鎮市長候選人439戶。
謝育男錶示,政治獻金收受時間規定為投票日前一天為止,收受政治獻金的候選人,必須在投票日後兩個月內,向“監察院”申報會計報告書;如果專戶沒有收到政治獻金,候選人必須申請廢止,否則仍須申報。
謝育男指出,使用剩餘的政治獻金的用途有,供支付當選後與公務有關的費用;捐贈政治團體或其所在政黨;捐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使用等。但是如果投票日後兩年內仍未支用完畢,應辦理繳庫。
如果候選人未登記參選或候選人資格被撤銷,應立即停止收受政治獻金,並依規定於投票日後兩個月內申報,剩餘政治獻金須于申報會計報告書時一併繳交“監察院”辦理繳庫。(馬克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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