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法院19日繼續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傳喚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到案。圖為一早就守候在臺北地方法院內的大批媒體記者。但吳淑珍再次“請假”未到。 中新社發 陳立宇 攝
中新網9月22日電 澳門《新華澳報》發表富權撰寫的文章説,臺北地方法院9月19日再度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案中被告吳淑珍再度請假不出庭,連她的三名律師也請假未出庭。檢、法兩方都認為吳淑珍請假理由不合理,律師則是藐視法庭。表面上看,吳淑珍的“拖延戰術”及“火力偵察”再次奏效。但詎料“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合議庭不但未有諭準檢察官提出拘提吳淑珍到庭的聲請,避免落入陳水扁精心設計的“以死抗爭”陷阱,而且還將計就計,宣佈直接結束準備庭程式,即下次開庭立即進入審理程式,而且還將會傳喚趙建銘、陳致中、陳幸妤上庭,就將在使吳淑珍失去訟訴主動權的同時,又有可能會把她的兒女補訴為被告。這就將使陳水扁將所有刑責都由身體有病、即使被判有罪也可爭取監外執行的吳淑珍一人扛起,以保護其他家庭成員的意圖破産,正是“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文章摘錄如下:
實際上,學法律出身並任過律師的陳水扁,在應對“國務機要費”訴訟方面,是“機關算盡”的。在他尚在“總統”任上,享有“總統”公權力及刑訟豁免權時,就宣佈全案物證屬於“機密”,必須封存,令到法官無法審理下去,及利用吳淑珍的身體,在上演“法庭內昏倒”鬧劇之後連續十六次請假,以圖此“雙管齊下”之計,來拖延下去。陳水扁卸任後,一方面是馬英九宣佈登出全案物證“機密”,法官也駁回陳水扁聲稱物證是屬於“機密”的抗告,另一方面受“政黨輪替”因素影響,臺大醫院的“綠醫師”再也不敢超逾專科權責為吳淑珍偽造診斷證明,這就使到陳水扁的拖延術,即將失效。
然而,陳水扁仍不甘失敗,又想出了將司法案件弄為政治事件,及將檢辯戰場由法庭內擴延至法庭外的詭計,甚至是要以吳淑珍的身體以至生命來作賭注。他的如意算盤是,在他日前親到臺大醫院活動,騙取醫院開具吳淑珍“不排除有生命危險”的病史證明後,19日再次讓吳淑珍請假不到庭,以刺激早已放話“不到庭就拘提”的檢察官,向合議庭提出“拘提到庭”的聲請。陳水扁盤算,已為吳淑珍先後十七次請病假,法庭尊嚴受損而大為不滿的法官們,必會核準聲請,諭令法警前往寶徠花園廣場拘提吳淑珍。此時,按“總統副總統卸任禮遇條例”規定分配給陳水扁的警衛隨扈,必會與法警衝突起來。如果法警強硬拘提,吳淑珍必會死賴不從,爭執之下説不好會令大受“刺激”的吳淑珍真的休克昏厥,或是吳淑珍趁勢“以死抗爭”,把“悲情牌”發揮得淋漓盡致。而陳水扁立即通知民進黨臺北市黨部及“北社”等死忠挺扁團體,發動萬人包圍寶徠花園廣場“護駕”,最好是“愛國同心會”等深藍團隊也來參加“反包圍”,以製造社會混亂,陳水扁就可亂中混水摸魚了。
顯然,法官們19日晨雖然是與檢察官一樣,同樣也被吳淑珍及其辯護律師的藐視法庭行為氣得直跳腳,但卻比檢察官冷靜得多,沒有核準檢察官的“拘提到庭”聲請,避免了墮入陳水扁設計好的吳淑珍“以死抗爭”及發動“扁迷”實施“公民抗爭”的陷阱。與此同時,又針對吳淑珍無理請假,順勢宣佈結束法庭準備程式,讓吳淑珍部份的案情直接進入審理,使吳淑珍喪失了在法庭上運用辯護技巧的自主權。而且更辛辣的是,檢方和合議庭還可趁此之機,將也曾以刷卡挪用“國務機要費”的趙建銘、陳幸妤、陳致中等人傳喚到庭,並予補起訴。從而令到陳水扁當初意圖讓吳淑珍一人全部承擔“國務機要費”責任的詭計破産。——本來,陳水扁的如意算盤是,由於吳淑珍的身體狀況確實是不宜入獄服刑,故只要是吳淑珍將所有責任都一肩扛起,就可達到一方面吳淑珍即使被判有罪也可保外就醫或監外執行,另一方面卻又能保護其他家庭成員之目的。但既然是結束法庭準備程式,直接進行審理,吳淑珍實際上等於是已放棄了提出自證無罪的人證、物證和辯護程式,反對辯方所提人證、物證、檢控程式等的權利。結果合議庭立即宣佈,將傳喚吳淑珍的女兒、女婿和兒子到庭説明案情和互詰,而使檢方掌控到可以補起訴該三人的機會。因此可以説,陳水扁19日的詭計,不但救不了吳淑珍,而且連自己的兒女都將會給賠進去。
當然,在進入直接審理程式後,吳淑珍仍可繼續採取“請病假”詭計以圖拖延。但開出吳淑珍病史證明的臺大醫院19日已受到極大的壓力,今後恐怕再也不敢亂開證明了,吳淑珍就再難有請病假的合理理由。即使是司法機關投鼠忌器,而不敢將她“拘提到庭”,也必會在她未到法庭的情況下,審訊她的兒女。她的年青健康的寶貝兒女,尤其是至今尚未涉入扁家各項弊案的陳幸妤,就將會代替年長癱瘓有病的自己受過,佔小便宜吃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