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金及大華證董事長之爭,臺當局“前財政部長”林全被陳敏熏在法庭爆料,指林全曾説“給你一席董事是可憐你”。圖為高院審理扁家公務費偽證案,101前董事長陳敏熏出庭應訊。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圖為臺當局“前財政部長”林全,陳敏熏昨日在法庭爆料,指林全曾説“給你一席董事是可憐你”。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台灣網1月14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前臺北101董事長陳敏熏偽證案,今天傳陳敏熏出庭。她哽咽坦承,2004年在開發金控經營權爭奪時不甘被當時臺當局“財政部長”林全看扁,她行賄吳淑珍1000萬元新台幣,是想借吳淑珍爭口氣。
針對陳敏熏的説法,臺當局“前財政部長”林全昨晚説,沒有説過可憐她的話,當時是所有大股東都在場時,大家有共識按持股比例來分配開發金董事席次,認為這樣比較公平。
據臺灣媒體報道,陳敏熏在陳水扁家弊案一審時涉作偽證,昨天臺“高等法院”開庭審理。因陳水扁案衍生的偽證案昨天辯論終結,訂2月3日下午3時宣判。在公務機要費案中涉教唆偽證的吳淑珍及作偽證的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都請“高院合議庭”能念在他們已坦承犯罪,給予緩刑機會。
一審否認作偽證,被判刑一年半的陳敏熏,昨天坦承確實做了偽證,強調她行賄吳淑珍1000萬元新台幣,不是捐給民進黨而是要請吳淑珍替她遊説林全、馬永成,幫忙爭取“開發金”或“大華證券”董事長,但林全事後在開發金改選報告中,説陳敏熏曾向他直接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一事不實在。
陳敏熏説,前開發金董事長陳木在在特偵組及一審時,兩度證稱陳水扁辦公室未答應她出任大華證券董事長,陳木在也未向林全説她要爭取大華證董座,林全卻説她有爭取。她個人認知,她是以股東身份爭取開發金董事長,退而爭取大華證董事長,她們家族是開發金最大的民股,但林全對她有偏見,她實在無法接受,她爭的不僅僅是一個位置,還要爭一口氣。(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