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3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在美辦事機構29日證實,日前收到島內司法單位通緝陳水扁家弊案關鍵人物、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的公文後,已登出黃芳彥的“護照”,並請美方境管單位協助留意。
報道稱,臺“外事”主管部門發言人陳銘政表示,雖然黃芳彥的“護照”遭登出,但如果黃芳彥有意返臺説明案情,臺“外事”主管部門還是可以處理,會發給黃芳彥暫時的身份證明文件,協助黃芳彥返臺。
不過截至目前為止,臺“外事”主管部門並沒有收到黃芳彥要返臺説明案情的任何資訊。
另據了解,陳水扁家弊案關鍵人物、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日前被轉列被告後,一直滯美不歸,臺特偵組18日發出最後通牒,第三次傳喚他出庭應訊,但黃芳彥在指定時間仍未到案,特偵組宣佈對他發出通緝。
扁案關鍵被告黃芳彥,滯留美國100多天,特偵組此前兩度傳喚他到案説明,他都沒有返臺。18日是特偵組傳喚他到案的最後期限,然而在指定時間內,他依然沒有現身。當天下午,特偵組召開記者會,宣佈對他發出通緝,並要求臺“外事”部門登出他的證件。
臺特偵組表示,在偵辦扁家弊案的過程中,吳淑珍多次表示希望黃芳彥從美國返臺交待案情,但黃芳彥畏罪不敢面對司法調查,辦案人員質疑黃芳彥配合扁家玩“雙面手法”,阻礙特偵組調查洗錢案真相。
臺檢方去年12月16日搜索黃芳彥住處等地,今年1月22日首次傳訊他到案,翌日,他通過電話告知特偵組在西裝口袋等處藏放有扁家價值2億元新台幣的珠寶。2月13日檢方再度傳他到案,他以要申辦移民手序為由,滯美不歸。檢方指控黃芳彥在陳水扁任內召集辜仲諒及馬永成等人開會,討論處理陳水扁家族鉅額資金,涉嫌洗錢。辦案人員表示,黃芳彥所涉罪行,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