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 臺北“地檢署”偵結“公務機要費”案,吳淑珍、馬永成、陳鎮慧、林德訓以貪污罪條例起訴。
10月12日 “臺灣紅”負責人李慧芬在“立法院”“總統罷免案”審查會作證。
9月21日 約談陳水扁隨扈與吳淑珍親友、同學等20人,追查案情。 9月中旬 約談李登輝查證“公務機要費”用途。
9月7日 陳水扁辦公室及“高檢署”證實,檢查官陳瑞仁于8月7日及20日分別就訊陳水扁和吳淑珍。
8月24日 “查黑中心”傳喚12名有消費發票進入陳水扁辦公室“公務機要費”帳冊的證人,追查為何發票會流入陳水扁辦公室。部分證人稱,不知道自己消費的發票被陳水扁辦公室拿去使用,懷疑由商店直接提供陳水扁辦公室。
8月16日 李碧君與李慧芬對質,否認曾親手將發票交給吳淑珍。
8月14日 李慧芬自澳洲返臺至“查黑中心”作證,並證稱李碧君向她要發票,都是要交給吳淑珍的。
8月9日 “查黑中心”約談杏林新生制藥負責人李碧君,她坦承,向李慧芬索討君悅飯店發票,但不知為何流入陳水扁辦公室。李碧君訊後遭檢調限制出境,並列為被告。
7月31日 “查黑中心”查扣近6年“公務機要費”單據。
7月25日“查黑中心”約談杏林新生制藥負責人李碧君,她坦承,向李慧芬索討君悅飯店發票,但不知為何發票流入陳水扁辦公室。李碧君訊後遭檢調限制出境,並列為被告。
7月10日檢調約談臺“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就“公務機要費”案説明。
6月29日 “高檢署黑金中心”根據先前接獲的檢舉內容分案完成,由檢察官陳瑞仁調查“公務機要費”流向。
6月28日“審計部”派員赴 陳水扁辦公室查賬,事後將疑涉不法相關資料函送“高檢署黑金中心”調查。
6月12日 “臺灣紅”負責人李慧芬向國民黨“立委”邱毅爆料,她的300萬新台幣君悅飯店住宿發票,被堂姐李碧君拿去轉交吳淑珍核銷“公務機要費”。
來源:臺灣聯合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