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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處理扁妻結果 被臺媒質疑道德標準不一

  時間:2006-12-01 16:35    來源:     
 
    台灣網12月1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因“公務機要費案”被起訴,民進黨“中評會”決定將吳淑珍停權一年六個月,引發外界對民進黨停權、除名標準不一的質疑。

  臺媒報道稱,民進黨昔日的高道德標準,今日遇上陳水扁一家,處理態度明顯有別於近年來因各種案件被起訴的其他民進黨黨員,而民進黨“中評會”做出停權而未開除的處分,吳淑珍等人仍屬特例,從起訴到“中評會”做出處分的時間,吳淑珍也比其他人拖了更長時間。

  據臺媒報道,通觀民進黨近年案例,不管是“立委”林進興、邱永仁或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許富男,因案件遭起訴後,全都遭開除黨籍處分。此外,民進黨黨員陳哲男、周禮良、方來進等人,更是在被起訴前就遭開除黨籍。羅宗勝甚至僅遭聲押未被起訴,就遭民進黨除名。至於涉嫌“圖利風波”的前“金管會”委員林忠正,則是在“中評會”開鍘前自行退黨。

  陳水扁自己2003年兼任民進黨主席時,處理高雄市議會議長賄選疑案,更是採用“被約談就開除”的超高標準,開除多名高雄市議員黨籍。(董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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