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分析
 
 
 
島內政治大風暴來臨 臺媒:“天佑”承辦檢察官

  時間:2006-11-04 15:00    來源:     
 
 

  台灣網11月3日消息 下午三時,臺灣“機要費案”偵查結果將出爐。臺灣中時電子報網路主筆室今天發表文章説,只要一想到陳瑞仁檢察官的“公務機要費”偵查報告即將出爐,就會想到,一場規模可能將是毀天滅地的政治大風暴,即將襲擊臺灣。不過最終結果如何,只能是“天佑陳瑞仁!”

  文章説,臺灣的“法律”有太多的缺陷。例如,“不明財産”無法追究、也很難追究官員透過親族妻舅收受饋贈的行徑,“法律”的條條框框中,陳瑞仁就算能把“公務機要費”所有的疑點都説清楚,講明白,但他的困境依然是,在明確的“刑事”究責上,有太多的東西“依法”,依照臺灣現行“法律”,陳瑞仁勢必無法明確究辦。 

  文章説,前一陣子,陳瑞仁和一些媒體記者談話時,他的一段話就已經透露了這種司法的“先天限制”。陳瑞仁説:“辦案講求證據,檢察官最大的壓力是‘證據’。辦案不可以流於‘人民公審’,群眾運動不影響我的辦案。人民力量是屬於‘政治責任’部分,我所關注的是‘刑事責任’部分、是證據的力量。” 

  他又説:“對於公務機要費的偵查結果,我不會預設立場,等到最後一刻,將所有證據綜合起來後,就會有結論。”但他提到:“‘違法’其實是一個很抽象的觀念;而且‘政治責任’、‘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有非常大的不同。”陳瑞仁的語句,其實已經可以看出他的心證,在他的職權中,他僅能就“刑事責任”追究,至於“行政責任”和“政治責任”,陳瑞仁不能(事實上也不敢)跨越職分;在臺所謂的“憲法”上,陳水扁享有“刑事豁免權”,而所謂的“偽造文書”,恐怕“直接”證據也困難,因為吳淑珍根本不會在任何文件上“簽名”,就算追究可能是“唆使”,但只要陳水扁辦公室那些官員打死不説,也沒輒。也就是,陳水扁夫婦面對的“刑事”風險相對低了。 

  文章説,陳瑞仁當然可以透過將所有的來龍去脈寫的一清二處,讓“正常”的人,一眼就知道所有真相,從過往陳瑞仁的紀錄中,也可以相信,陳瑞仁應會努力做到一切攤在陽光下。 

  不過,還有多少人認為臺灣政治會“正常”?任何一件事,兩大陣營一定都會“選擇性”的理解。所以,只要沒有“起訴”陳水扁或吳淑珍,反扁、倒扁的一定“不接受”;要是“起訴”了陳水扁或吳淑珍,泛綠陣營也一定有人會反彈。

  文章説,天佑陳瑞仁!只要報告出爐,一定有一半的人會罵他,但願陳瑞仁心臟夠強。 

  文章説,就把陳水扁事件當成是上蒼給臺灣的一道考題吧,題目雖難,還是要設法解答,要是連這樣複雜的問題,有朝一日,臺灣人民真找到漂亮的解答,過程中所累積的智慧,一定會是臺灣豐富的歷史資産。(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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