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24日消息 臺灣《聯合晚報》24日發表特稿指出,臺當局“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和“行政院長”蘇貞昌接連兩天口徑一致表示,只要陳水扁及其妻子吳淑珍涉及弊案,陳水扁就會下臺。此語一齣,島內遂出現“陳水扁已經篤定自己在公務機要費案中脫身”的解讀。
文章説,雖然“公務機要費案”還在偵辦,但顯然陳水扁對自己在這個案子上站不站得住腳,顯得非常有自信,其中包括他自己對相關“法令”的解釋,使他堅信自己不會有問題,以及認定吳淑珍同樣沒有涉及貪瀆弊案。
有關“獨派”大佬所説“吳淑珍若涉案,陳水扁也不用下臺”的説法,並未被陳水扁當作參考意見,因為他自始至終認為,自己跟妻子都沒有“涉案”。
而所謂的“涉案”,就臺當局“總統府”近來包括官員、幕僚,以及陳水扁個人曾提及的,都是指涉及“貪瀆”,其他諸如“偽造文書”等罪,則從未“符合”臺當局“總統府”所指的“涉案”內容。
文章指出,也就是説,陳水扁現在是把“錢沒有放入自己的口袋”,當做最後擋箭牌,也就是只有“扁珍涉及‘貪瀆’”,才是陳水扁唯一可能自請下臺的情況。
於是,就陳水扁而言,可以説他已經篤定自己沒有“貪瀆”,接下來,除非臺檢方證實“公務機要費”的錢流到陳水扁家庭的口袋,或者臺“倒扁運動”在“貪腐下臺”、“貪瀆下臺”口號之外再加一條“偽造文書下臺”,否則將沒有任何“總統下臺”的可能性。
文章指出,現在的狀況,就像當初“SOGO禮券案”一樣,陳水扁的講法是,“沒有‘直接’拿李恒隆等四人的禮券,否則下臺”,事後證明是“間接”,因此沒有下臺的問題。
文章説,“公務機要費案”也是如此,對陳水扁而言,是“涉及‘貪瀆’,就要下臺”,若不能證明確有貪瀆,就別想用“偽造文書”要他離開。(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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