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5月23日電 臺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社評説,這兩天,目睹檢調對“第一親家”涉及臺開內線交易案的種種瞻前顧後,甚至反常的“禮遇”作為,不禁讓人聯想:這個案子是不是最後又是在雷聲大、雨點小的情況下草草收場!
先回顧一下具體的資料吧!根據相關當事人的説法,以及檢調偵查的結果,去年7月21日確有一場“三井宴”。這場餐會是由臺開董事長蘇德建出面邀請,參與者包括:蘇德建、臺開總經理鍾智文;要出售臺開股票的彰銀則有彰銀董事長張伯欣、總經理陳辰昭、資金營運處長陳允進等三人;其餘三人就是後來買下臺開股票的蔡清文、遊世一及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其中趙建銘是以其母親簡水綿的戶頭買進。
社評説,而這場餐會,在邀約前就已明説是要介紹彰銀高層與有意購買臺開股票的特定人相互認識。餐會後隔日,蔡清文就前往彰銀找陳允進洽商購股事宜。25日上午,彰銀召開常董會,通過洽特定人賣出臺開股票案。常董會後數小時,一萬二千張彰銀手中持有的臺開股票,就拋出由蔡清文等三名特定人接手。當天,臺開亦召開臨時董事會,對出售信託部門給日盛金控的交割款,通過以不良債權作為部分價款支應,同時在當天傍晚公佈此一訊息。這一訊息,代表臺開可成功轉型為專業土地開發公司。隔日,臺開股價開始點火,連續數日拉漲停,一週內上漲35%。
整個事件,有沒有內線交易呢?不知道,相關證據仍待檢調偵查,而最後判決則要視司法判決而定。
不過,根據證交法對內線交易的定義,是董事、監察人、經理人等,及由前述人等獲得消息者,對足以影響公司股價變動之財務、業務、市場供求、公開收購等情事,在未公開前、或公開後12小時以內,即買賣該公司股票,即構成內線交易。
社評表示,因此,臺開案的內線交易是否成立的關鍵,在於21日的餐會中,臺開的董、總等人,是否有透露尚未公開、且足以影響公司股價的資訊給其他三名特定人。例如,明示或暗示公司準備在七月廿五日通過以不良債權作為部分價款支應出售信託部門之事,或其他公司未來的利多消息。如果有,就算是一句話,也算是“內線”!
目前,所有與會者都否認有內線交易,這並不令人意外。不過,只要用腦袋想一想,加上一點常識,請問,如果你已決定幾天后要買某公司一萬二千張股票,在一個只有少數人、位於包廂內的餐會上,面對這個公司的董事長與總經理,竟無一語詢及該公司的財務、業務、前景等。可能嗎?難不成,趙建銘、蔡清文與遊世一等,都是古今中外少見的“股市柳下惠”嗎?
社評説,換個立場看,蘇德建找來他希望接手彰銀手中臺開股票的特定人,正常情況下,這位“仲介者”總要説説這家公司的情況、未來前景吧!只不過這位仲介者正好是這家公司董事長,透露未公開的訊息就涉及內線交易罪,因此,臺開參與者都否認有談論任何與公司有關的事項。但問題是,這場餐會中如果竟無一語談及公司的發展與前景,是不是又有點反常?換言之,要説這個餐會中,各方絲毫不談論到臺開相關事項,那恐怕就有如“腹痛上賓館二小時”一樣,只有説的當事人相信,社會大眾只當他是笑話。不過,如果屆時檢調與司法判決,竟也接受這個結論呢?
這次檢調偵辦臺開案,將是評斷臺灣檢調與司法是否獨立的最佳指標。目前對蔡清文、遊世一已是手到擒來在辦了,接下來就是事件核心的“第一親家”了,特別又是在陳水扁已公開説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句話之後,檢調會不會“一視同仁”,整個臺灣都在等著看。另一項評斷指標則是偵辦能力。我們必須很遺憾地指出,臺灣的相關主管機關與司法體系,對所謂內線交易的偵辦專業一直遠落後於股市作手。偵辦相關案件除了依賴當事人自白外,對其他證據蒐集與解析能力都嚴重不足。如果碰上所謂與會者全部都否認有此情事,最後就只有依靠法官的“自由心證”來判決了。
社評認為,臺開內線交易案的偵辦後續,可以檢驗出臺灣政治與司法未來走向的許多事情,而且馬上就會有答案。它可以宣示臺灣當局打擊內線交易的決心與能力,也可讓三井宴淪為與“腹痛上賓館”前後輝映的經典案例,大家就耐心等著瞧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