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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反貪總部”:審理“機要費”案應限制扁特權

  時間:2007-03-07 14:58    來源:     
 
    台灣網3月7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針對“公務機要費”案中,辯護律師以陳水扁擁有“行政特權、機密特權”作為申辯策略,臺“反貪總部”今天召開研討會指出,應當限制陳水扁的“特權”。

  據臺“中央社”報道,“反貪總部”今天上午在臺大校友會館舉辦研討會,由魏千峰擔任主持人、引言人,邀請臺灣文化大學行政管理系主任姚立明、律師林俊宏等出席,共同討論有關吳淑珍律師團在“公務機要費”案中,稱陳水扁有“絕對的行政特權、機密特權”,並擴及已被起訴的被告,是否可行。

  臺灣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出具書面意見,由林俊宏在研討會中代為説明。林俊宏指出,廖元豪的研究認為,陳水扁雖有“行政特權”以保護“機密數據”不外泄,但在“司法”程式中必須與被告辯護利益相權衡;法院得權衡利益後,決定陳水扁所稱“機密”是否免於被揭露。

  姚立明表示,“刑事豁免權”一如“立委”的“不逮捕特權”一樣,都是為了維持“憲政”機關運作,自然不可能獨尊陳水扁,也不可能為保障“行政權”而抑制“司法權”,他建議“大法官”應從“憲政”機關監督與制衡的機能中去解釋。

  魏千峰表示,“行政權擴張到最大就是獨裁”,吳淑珍的律師團採用與當年美國前總統尼克松的律師相同的策略,但尼克松案中,律師的主張都被法院駁回,他呼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應多加考慮。(郭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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