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2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公務機要費”案今天再度開庭,公訴檢察官張熙懷對臺“法務部”是否聲請“釋憲”表示,審判外“釋憲”的動作,不會影響整個審判程式進行,法院應會如期處理。
臺當局“行政院”1月24日指示臺當局“法務部”研究根據所謂“憲法”第五十二條可否研提“釋憲”案,張熙懷上午開庭前表示,這是臺當局“法務部”的職權,他不予置評。
張熙懷指出,審判外“釋憲”不會影響整個審判程式的進行,法院應該會如期處理。他認為,從今天開始到統一發票勘驗完畢之後,整個審判程式會非常順暢,這是可以期待的。
另據臺媒報道,臺“公務機要費”案去年11月3日偵結,臺檢方依貪污與偽造文書等罪將吳淑珍、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陳水扁個人辦公室主任林德訓、陳水扁辦公室第三局出納陳鎮慧四人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去年11月15日分案由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徐千惠及陪席法官吳定亞組成合議庭。(董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