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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察總長”:起訴“機要費”案“合法”

  時間:2007-02-02 10:36    來源:     
 
    台灣網2月2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新任“檢察總長”陳聰明昨天針對“公務機要費”案提出看法,他表示,臺檢方起訴“公務機要費”案“合法”。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聰明昨天與臺當局“法務部長”施茂林會面,討論“公務機要費”案有關“釋憲”的看法時,陳聰明作上述表示。

  此前,臺當局“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臺當局“法務部”就“公務機要費”案提請“釋憲”,雖然多數檢察官傾向不提請,但臺當局“法務部長”施茂林則要求提出有關正反兩方面意見,臺當局“法務部”更稱自己沒有立場,只有臺當局“行政院”的立場。

  陳聰明表示,站在檢察官的立場上,他認為起訴“公務機要費”案“合法”。陳聰明強調,檢察官起訴“公務機要費”案,不認為有所謂涉及陳水扁的“刑事豁免權”疑義,臺“高檢署”目前絕不可能去提“釋憲”;除非審理法官認為有疑義,由法官聲請“釋憲”。(郭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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