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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察官:“機要費”給甲君説被推翻 即扁貪污

  時間:2007-02-02 10:34    來源:     
 
    台灣網2月2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承辦“公務機要費”案的檢察官陳瑞仁接受媒體專訪時指出,“公務機要費”中,陳水扁所稱給“甲君”錢的説法如果被推翻,檢方理所當然認為是被陳水扁貪污掉了。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瑞仁接受最新一期《亞洲週刊》專訪時指出,情感是一時的,但“司法”是韆鞦大業,檢察官要以證據為主,如果證據已經顯現,卻做出不同的結論的話,一輩子都會有愧疚。

  針對陳水扁採取多項訴訟策略,包括聲請“釋憲”、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稱病不出庭等,陳瑞仁表示案子還是辦得下去的。陳瑞仁指出,美國的“水門案”給予的啟示很大,它也是牽涉到所謂的“機密”。

  陳瑞仁表示,現在密封“卷宗”並不表示那是“機密”,只是尊重當事人,反正就由法官來決定。他強調,是否是“機密”並不重要,而是説你用別人的發票領到的錢有沒有花出去,是放在自己口袋,還是有再花出去;沒有花出去,就是自己A掉(貪污掉)了。

  陳瑞仁説,檢察官問陳水扁怎麼把“公務機要費”花出去的,他講花在六件“秘密外交”,可是他編造的“甲君”部分,那是假的,那本來説給“甲君”的錢,既然被推翻掉了,當然認為是陳水扁貪掉了。(郭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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