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聚焦
 
 
 
“機要費案”扁提“釋憲” 臺“大法官”傾向受理

  時間:2007-03-22 09:14    來源:     
 
    台灣網3月22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陳水扁就臺灣地區領導人“刑事豁免權”範圍提出的“釋憲”聲請案,臺“司法院大法官”經過密集討論後,傾向受理,將於近日做出受理的決議,並儘速做出解釋。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提出“釋憲”聲請時,一併聲請“暫時處分”,希望臺“大法官”命令臺北地方法院停止審理“公務機要費案”,並撤銷臺北地方法院開放閱卷的裁定。臺“大法官”對此已有不做暫時處分的默契。

  因“公務機要費案”衍生的臺灣地區領導人“刑事豁免權”“釋憲”聲請,先由民進黨“立院”黨團提出,臺“大法官”于1月25日以不符聲請條件的理由,決議不受理,等於程式駁回聲請案。陳水扁隨即于同一天“接棒”,再提出聲請。

  臺“大法官”于春節前的2月13日、14日邀集學者舉行兩場説明會,匯整説明會資料後展開討論。據了解,其間有不少“大法官”表達不應該受理的看法,但幾番激辯交換意見後,傾向受理,並將儘速做出解釋。(周先)

 
編輯:system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