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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法院:扁若瞞核定“機密”數據 依隱匿罪追訴

  時間:2007-01-23 11:32    來源:     
 
    台灣網1月23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公務機要費”案中陳水扁指稱的六項“外交機密”資料,臺北地方法院承審合議庭表示,將從今日起,開放檢辯閱卷。

  合議庭開放閱卷後,從今日起,檢辯任一方,不論何時,都可直接向書記官聲請閱卷影印。“公務機要費”案被告律師團表示,閱卷是律師的權利而非義務,是否聲請閱卷將再研究。陳水扁辦公室對合議庭的決定,昨日晚間表示,公開機密文件若傷害到“國家安全”及利益時,應對相關人士追究其責任。 

  合議庭審判長對此表示,“不予置評”,臺北地方法院進一步表示,開放閱卷後,如果陳水扁辦公室相關人員已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相關規定,完成核定為“國家機密”的程式,卻將核定程式數據予以隱瞞,若事後再以其他事由爭執,將依違反“刑法138條”的“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文書罪”移由檢察官追訴。(董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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