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7日電(記者周婷玉)為確保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品質安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今年7月6日起,全面展開對甲型H1N1流感防控藥械的督查,嚴厲打擊生産、銷售、使用不合格防控藥械的違法行為。
根據安排,這次督查將集中力量對甲型H1N1流感發病地區的防控藥品、醫療器械生産、經營、儲備、使用環節進行核查。防控藥品核查的重點是磷酸奧司他韋膠囊、流感疫苗的研發、生産、使用、儲備以及衛生部推薦的藥品等重點品種。防控醫療器械核查的重點是《關於加強醫用防護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等醫療器械監管工作的通知》涉及的醫療器械等重點品種。
督查的內容包括甲型H1N1流感防控藥械的生産、經營、儲備、使用環節。在生産環節要重點核查企業是否有合法的生産資質,産品是否有合法的批准文號等;在經營環節,重點核查企業是否有合法的經營資質,是否按照批准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要求,特別是疫苗是否嚴格執行儲存、運輸的冷鏈管理制度等等。
此次督查分為三個階段,7月6日至7月12日為企業、醫療機構自查階段,7月8日至7月25日為省局監督檢查階段,7月10日至7月25日為國家局集中督查階段。
食品藥品監管局指出,對督查中發現的防控藥品、醫療器械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並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發現的涉及重點品種的案件將進一步加大督查督辦力度,並將有關案件的查處情況通報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