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青海省民政廳廳長更陽介紹,災區群眾補助政策主要分為生活補助、死亡人員家屬撫恤補助、移民就近轉移補助和災區“三孤”人員補助四個方面。
災區群眾生活補助:自受災之日起,每人每天補助15元、1斤糧食,補助金由國家財政承擔10元,青海省自籌5元。暫定補助期限為3個月。
死亡人員家屬撫恤補助按每人8000元的標準執行,國家財政負擔5000元,青海省自籌3000元。
移民就近轉移補助金:一次性向每位轉移人員提供補助資金150元。
災區“三孤”人員補助:對於孤兒、孤老、孤殘人員每人每月補助1000元,國家財政負擔600元,青海省自籌400元。孤兒補助至18歲;孤老補助至離世;孤殘人員根據殘疾狀況具體確定補助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