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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1978年)

時間:2012-10-18 13:35   來源:新華網

  第五,全會恢復了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傳統。全會討論 並著重提出了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和加強社會主義法制的任務。全會決定根據黨的歷史經驗,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健全黨規黨法,嚴肅黨紀;全體黨員和黨的幹部,人人遵守紀律,是恢復黨和國家正常政治生活的起碼要求;強調黨中央和各級黨委要加強集體領導。全會針對“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黨和國家政治生活遭到破壞的情況,指出:必須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確的集中。在人民內部的思想政治生活中,只能實行民主方法,不能採取壓制、打擊手段。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必須堅決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第六,全會作出了實行改革開放的新決策,啟動了農村改革的新進程。全會在討論1979、1980兩年的國民經濟計劃安排時,提出了要注意解決國民經濟重大比例失調,搞好綜合平衡的要求。全會還討論了農業問題,認為農業這個國民經濟的基礎就整體來説還十分薄弱,只有大力恢復和加快發展農業生産,才能提高全國人民的生活水準。全會提出了當前發展農業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並同意將《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等文件發到各省、市、自治區討論和試行。這個文件在經過修改和充實之後正式發佈,接著一些重要的農業方面的文件相繼制定和發佈施行,有力地推動了農村改革的進程。

  全會增選陳雲為中央政治局委員、政治局常務委員、中央委員會副主席;鄧穎超、胡耀邦、王震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增補黃克誠、宋任窮、胡喬木、習仲勳、王任重、黃火青、陳再道、韓光、周惠9人為中央委員。會議決定成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並選舉陳雲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鄧穎超為第二書記,胡耀邦為第三書記,黃克誠為常務書記,王鶴壽等為副書記。

  十一屆三中全會所作出的這些在領導工作中具有重大意義的轉變,標誌著中國共産黨從根本上衝破了長期“左”傾錯誤的嚴重束縛,端正了黨的指導思想,使廣大黨員、幹部和群眾從過去盛行的個人崇拜和教條主義束縛中解放出來,在思想上、政冶上、組織上全面恢復和確立了馬克思主義的正確路線,結束了1976年10月以來黨的工作在徘徊中前進的局面,將黨領導的社會主義事業引向健康發展的道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揭開了黨和國家歷史的新篇章,是建國以來我黨歷史上具有深遠意義的偉大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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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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