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共識 凝聚力量 共襄大業——論十六大以來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新發展
(一)
一個國家選擇什麼樣的政治發展道路,有其清晰的歷史邏輯和現實邏輯。而歷史和現實反覆告訴我們,發展民主的最好道路,總是在自己腳下的土地上。
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便是中國土地上生長出來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當世界糾結于競爭性民主的缺陷,而越來越關注協商民主時,這種民主形式已經在中國實踐了60多年。
這一堪稱偉大創造的基本政治制度,符合人民意願,充滿東方智慧,透著中國氣派。它在確立之初便完成了協商建國的神聖使命,並持續為新中國的前行提供良好的政治環境,也為現代化事業激發出源源不斷的內生動力。
黨的十六大以來,有關人民政協和統一戰線的重要文件不斷出臺,猶如春風勁吹,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在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的軌道上一路向前。在廣闊的政治舞臺上,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日益顯示出巨大的優越性和強大的生命力。
(二)
“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2006年初發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作出的這一重要論斷,被認為是我國政治文明建設的重大特色,也是繼續推進政治文明建設的重大原則。
協商的目的是尋求共識。在當前利益日益多元多樣的格局下,一項公共政策要順利推進,必須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在各個利益主體間尋求“最大公約數”,這也是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的題中應有之義。
開在每年春天的全國兩會,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道亮麗風景。政協委員們或仗義執言、直抒胸臆,或深思熟慮、娓娓道來,高論妙語切中時代脈搏,扣動人們心弦,令人擊節讚嘆。作為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人民政協搭建了這樣一個平臺,政協有34個界別,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都有自己的代表。他們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也傾聽其他界別的呼聲和要求,在充分溝通交流中增進理解、互相妥協,最終形成利益關係的平衡,從而達成共識。
程式公正是科學決策的重要保障,程式化是協商民主的內在要求。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國共産黨在重大問題決策前和決策執行中,與各民主黨派、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進行協商,已經成為多黨合作的一項重要工作機制。每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以及委託有關部門召開的民主協商會、座談會、情況通報會等都有近20次。
伴隨人民政協的建章立制,政治協商的廣度在拓展、力度在加大、密度在增加。從2005年開始,全國政協每年都會舉行一次專題協商會,政協委員代表各自的界別和組織登臺演講,闡述對重大決策的意見和建議;不少地方政協組織還專門出臺了與政治協商相關的規程和制度,把協商作為重要一環納入決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