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説,最艱難的改革是對改革者自身的改革。
這10年來,政治體制改革作為我國全面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始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不斷深化,始終隨著人民政治參與積極性的提高不斷深化,始終隨著時代主題的日益鮮明而不斷深化。
從黨的領導體制逐步規範化、制度化,到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的實踐;從大刀闊斧地推進機構改革,到建設、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行政管理體制;從廢除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到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從實行基層群眾自治,到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從加強對權力運作的監督和制約,到建立和完善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政治體制改革朝著既定的目標有條不紊地深入推進,沒有多少豪言壯語,也不見多少驚天壯舉,但每一步都紮實穩健,每一步都直擊要害。
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全面推開。2004年3月22日,國務院提出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也就是這一年,行政許可法開始實施,與之相伴的對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被認為是“政府自身的革命”,使得行政權力得到明顯的監督和制約。截至2011年底,國務院分五批共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2183項,佔原有總數的60.6%,各地區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佔原有總數的一半以上。
“中國探索”不缺少只爭朝夕的緊迫,不缺少攻堅克難的勇氣。就在今年,財稅金融改革、推動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深化價格改革、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加快推進政府改革又將重點突進。執政者清醒地認識到:消除經濟運作中不健康不穩定的因素,要靠改革;解決經濟生活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要靠改革;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也要靠改革。“有些問題早改比晚改好,否則積重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