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文藝院團改革:不是“甩包袱”而是“創新路”
2010年,北京市全市82家營業性演出場所共演出近2萬場,實現演出收入10.9億元;北京兒藝、北京歌舞劇院、中國木偶劇團、中國雜技團等四家轉制院團演出場次比轉制前翻了一番多,營業收入比轉制前增加了兩倍多……
這是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胡振民在不久前的“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參觀考察活動中了解到的。對考察中的所見所聞,他感觸很深:“北京市的文化改革發展,不僅經濟效益喜人,而且出人才、出精品,社會效益也十分顯著,改革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難能可貴。”
北京市這幾家院團的新面貌可謂全國文藝院團體制改革成果的縮影。江蘇、安徽、陜西、河北四省已基本完成國有文藝院團改革任務。山西、遼寧有60%的國有文藝院團完成轉企改制,寧夏完成省級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任務。
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國有文藝院團增強了內部活力和發展動力,實現了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雙豐收”。河北大廠評劇歌舞團整體轉制為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了藝術生産力新的解放,固定資産達到1000萬元;遼寧省營口市藝術劇院有限責任公司掛牌後,4個月的演出收入比改革前全年總收入還多110%;江蘇昆劇院轉企轉制後,新版昆劇《1699 桃花扇》一炮打響,在全國巡迴演出,備受年輕人的追捧,一場戲將崑曲變成了一座“流動的博物館”。
一些地區將轉企改制與資源重組結合起來,紛紛組建演藝集團公司,積極打造區域性龍頭演藝企業。截至目前,全國已組建50多家演藝集團公司,演藝企業規模不斷擴大、實力不斷增強、産業鏈不斷延伸、市場開拓能力不斷提升。這不僅擴大了國有文藝院團的市場佔有率,而且為演藝産業健康有序的發展起到了引領和示範作用。
為切實推動國有文藝院團改革,一些地方加大了對轉制院團的財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北京、河北、山西、遼寧、四川、江蘇、安徽、重慶、陜西、雲南等省市分別出臺扶持院團改革發展的保障政策。江蘇省級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解決省直院團轉制後的退休人員事企待遇差問題。河北省級財政每年撥款1000萬元用作藝術精品生産專項基金,通過演出補貼、政府採購等形式扶持院團走向市場。
一大批民營院團,緊緊抓住文化體制改革機遇,不斷發展壯大,煥發出蓬勃生機。天津市劉榮升京劇團挖掘整理優秀傳統劇目,堅持在中小劇場低票價演出,在服務基層、服務群眾中迸發新的生機;山西清徐嫦娥文化藝術有限公司堅持面向農村、服務農民,年演出1500余場,年收入近千萬元;河南小皇后豫劇團成立18年來,演出近萬場,觀眾達數千萬人次。
改革不是“甩包袱”,而是“創新路”,文藝院團以改革實踐向社會傳遞出這樣一個啟示:轉企改制不是政府不管了,而是要堅持面向群眾、面向基層、面向農村、面向市場,遵循藝術規律與市場規律,改革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切實把演藝業發展的主體培育好、結構調整好、環境營造好,激發文藝院團內在發展活力,不斷提高創作、生産、演出的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