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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 -- 要聞播報

世博應急立法 啟示長久之治

時間:2010-12-15 10:37   來源:《人民日報》

朱慧卿繪(人民圖片)

  【核心閱讀】

  上海世博會已經謝幕,但是,關於“世博遺産”的話題依然引人關注。其中,如何讓頗具特色的“世博法規群”成為城市管理的優質資源,值得思考。

  日前出臺的《世博立法評估報告》評價説,世博立法通過“應急立法”與“長久之治”的結合,提高了立法的實效。

  “世博會籌辦以來的7年多時間,也是上海不斷完善城市治理、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時期。”上海市政協副主席、上海世博會執行委員會副主任周漢民説。

  上海市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上海市立法研究所等機構日前出具一份《世博立法評估報告》,對於上海“世博立法”的一項決定和7件地方性法規進行評估,總結了世博立法的成功經驗。

  人大授權政府立法

  拓寬依法解決特殊問題思路

  2008年6月,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作出《促進和保障世博會籌備和舉辦工作的決定》,針對世博會籌備工作中已出現及可能出現的問題,授權市政府在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等領域,採取臨時性行政管理措施,制定政府規章或者發佈決定。

  據此,上海市政府共制定了28項臨時性通告,規範管理道路交通、市容環境、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上海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顧長浩説,上海自世博會籌辦以來,城市面貌煥然一新,與這28項臨時性通告密切相關。

  以臨時性廣告管理措施為例,據統計,上海清理了3.6萬塊戶外廣告,清除了上百萬處小廣告,查處違法行為3000多起。顧長浩説,建築渣土偷亂倒,也曾是市容頑癥,借一系列臨時性市容環境管理措施,政府加強查處力度,查處違規處置渣土案件1020件,初步遏制了中心城區的偷亂倒行為。

  上海社科院和立法研究所的評估報告也認為,授權立法是一次有益的探索,拓寬了大城市在舉辦國際活動期間或者特殊情況下,依法解決城市管理難點問題的新思路。

  借世博會“春風化雨”的契機,上海地方立法也開展了可圈可點的實驗。一些有爭議的法律措施,在世博會籌辦期間進入“立法實驗”。“犬類管理”、“流動戶外廣告管理”等領域,各方面尚未形成共識,實踐中卻急需“法律來管一管”。顧長浩説,政府就此謹慎地行使人大的授權,出臺規章予以試行。考察實驗結果,不宜長效化的措施在有效期結束後就宣佈失效;獲得廣泛性認同的措施,即可進一步在面上鋪開。近日,經過試行,不斷完善的《犬類管理條例》已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建成“世博法規群”

  極大提升城市“軟實力”

  “2億元捐贈,雖然是公益性的,但是煙草企業的捐贈,你們也不應該收!”世博會開幕前夕,有關方面對世博局提出建議,根據《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世博局不應接受煙草企業對中國國家館建設的定向捐贈,世博局及時、無條件解除了捐贈合同,彰顯了政府履約的誠意和決心,並在此後,謝絕了所有與煙草相關企業的贊助和捐贈。

  2008年以來,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圍繞世博籌辦的需要,制定或修改《志願服務條例》、《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7件地方法規。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説,頗具特色的“世博法規群”,就以這7件法規為骨幹,以28件政府規章或規範性文件為重要組成部分。

  丁偉認為,這些法規極大提升了城市“軟實力”。比如,有關拆違和市容環境的法規,有利於加強城市管理,整治頑癥;控煙條例改善了公共場所空氣品質;志願者條例規範了志願服務,倡導了城市新風尚。

  這些法規也體現了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的精神。拆違法規明確了告知制度和拆遷機關對建築物內合法財物的保管義務,控煙條例關注了市民和非煙民的健康權益。

  法規的實施,還促進政府依法行政。丁偉舉例説,志願服務條例賦予了行政機關更多服務和保障的職能,拆違增加了聽證程式以及事先告知、公告等環節,使行政程式的規範更加剛性化。值得一提的是,這些法規都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瀆職等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

  發揮世博後續效應

  將陸續出臺“後世博”銜接規章

  總結“世博法規群”的立法經驗,丁偉説,立法選項時,圍繞總體目標構建“法規群”,形成“拳頭效應”,不求位階高、體例大、內容全,但求有突破、有力度、有實效。立法的內容不僅要務實、有用,還要讓受眾想用、得益。

  有趣的是,“世博法規群”的這7件法規文本,均未提及“世博”二字,它們在有效保障世博運作後,還將繼續服務於上海的依法治市。

  這些法規的立法目的和條款都沒有涉及“世博”二字,是因為立法時考慮到了法規的生命週期,力求長期有效,在完成階段性任務的過程中,也為解決城市發展的長遠問題提供方案,成為城市管理的制度資源。

  “一個城市必須推行依法治理,堅持法制和社會管理創新的有機結合,才能更有效地協調處理好秩序與自由、公益與私利的關係,才能克服政府管理的缺陷與不足,才能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和資源,辦成大事。”上海政法學院院長金國華認為,世博的經驗告訴我們,法制建設需要與社會管理創新緊密結合。因此,立法要推動社會管理創新。

  據了解,上海還將陸續出臺一批與“後世博”銜接得比較成熟的政府規章,並將一些世博臨時措施轉變為政府規章。對世博會籌辦期間摸索形成的那些先進的管理理念、有效的組織動員方式,各部門也在認真梳理總結,使其成為城市管理的優質資源。

編輯:徐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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