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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主管機構發佈投資辦法今起陸資可登臺開戶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日期: 2009-05-04 13:10

 
 

  本報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大陸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QDII)來臺投資終於上路。臺“金管會”4月29日發佈相關投資辦法,單一陸資投資上市上櫃公司,最多可持有被投資公司股權的10%,至於陸資投資金融業部分,將另訂限額。5月4日起,陸資就可來臺開戶。

  “金管會”相關人員表示,這項辦法發佈後,陸資就可投資島內資本市場及從事期貨交易,將可循序導入大陸資金,增加臺灣市場動能,並有助於上市上櫃公司吸引大陸優秀員工,提供海外企業來臺上市上櫃的誘因。

  這位官員表示,這項“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在4月30日刊登公報,5月2日生效,5月4日QDII等陸資就可開始辦理開戶等事宜。

  目前,臺灣尚未跟大陸證監會簽訂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依大陸規定,QDII來臺投資上限只有資金資産規模的3%,簽訂MOU後可提高到10%。

  “金管會主委”陳衝表示,QDII來臺投資不能當選董監事、不能介入經營權,“金管會”也會洽商“央行”,訂定投資金額及比率限制,有人疑慮臺灣企業可能被陸資買走,應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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