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速遞:港澳選舉11屆全國人大代表擬簡化程式
 
 
  來源:      日期:2007-03-09 14:23

 

  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電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八日上午分別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這兩個辦法草案簡化了以往的選舉程式,沒有再規定預選程式。

  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八日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盛華仁受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委託,向大會作了關於這兩個辦法草案的説明。考慮到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與十屆名額相同,分配給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選舉的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分別維持在三十六名和十二名,未有變化。

  盛華仁説,簡化選舉程式是總結香港、澳門前兩屆選舉全國人大代表的實踐經驗而作出的新規定,符合港澳的選舉習慣。在徵詢對草案的意見時,香港、澳門的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表示贊同。

  此外,根據草案的規定,香港特區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將有一千三百多人,比上屆增加了約三分之一;澳門特區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將有三百人,比上屆增加了約百分之五十。

  盛華仁説,香港、澳門選舉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擬各自沿用上次選舉辦法。

  此外,根據草案規定,香港、澳門選舉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主持:第一,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選舉會議成員名單;第二,選舉會議第一次會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集,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的提名,推選産生選舉會議主席團成員;第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派人員赴香港、澳門具體組織選舉工作;第四,對在選舉中發生的投訴,由選舉會議主席團轉報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處理;第五,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選舉會議主席團宣佈的選舉結果和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審查報告,確認代表資格,公佈代表名單。

  盛華仁特別指出,全國人大代表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按照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必須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大代表應當由擁護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愛國愛港、愛國愛澳的人士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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