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新中國成立60週年 -- 1949-1959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時間:2009-07-19 09:27   來源:中新網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時,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在北京舉行第一次會議,會上一致決議: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政府施政方針,選舉林伯渠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秘書長,任命周恩來為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長、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朱德為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沈鈞儒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羅榮桓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長,並責成他們從速組成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各項政府工作。同時決議:向世界各國政府宣佈,本政府為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願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等項原則的任何外國政府,本政府均願與之建立外交關係。

  下午3時,首都30萬軍民齊聚天安門廣場,舉行開國大典。毛澤東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升起了莊嚴的國旗。朱德宣讀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命令,命令人民解放軍迅速肅清國民黨一切殘余武裝,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國土,同時肅清土匪和其他一切反革命匪徒,鎮壓他們的一切反抗和搗亂行為。接著,舉行了閱兵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標誌著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對中國人民反動統治的徹底結束。中國人民從此成為中國社會的真正主人。中國從此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開始進入新民主主義社會,並向社會主義社會過渡。

編輯: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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