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新中國成立60週年 -- 社會民生

透視新中國60年社會變遷:歷躍進文革 正和諧幸福

時間:2009-09-22 14:34   來源:中國新聞網

廣西僮族自治區東南部博白縣沙河八一人民公社的4082畝小麥獲得豐收,社員正在豐盛的麥田裏選種。 中新社資料圖


 

廣州紅衛兵列隊在鬧市遊行,支援無産階級文化大革命。(1966) 中新社發 佚名 攝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一日電 題:《國慶?回望六十年》之四:透視六十年“社會變遷”

  中新社記者 王祖敏

  作為人類生活的共同體,社會狀態直接反應出國民生存和國家發展狀況。六十年裏,中國社會狀態的變化,昭示出新中國的歷史進程和時代變遷。

  平等社會——關鍵詞:婦女解放、人人平等;標誌:《婚姻法》頒布、“同志”成為流行稱謂
 
  受幾千年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的影響,舊中國女性地位低下,不僅衍生出無數的家庭苦難,也成為社會發展的桎梏。

  一九五0年五月一日,被稱為中國女性“人權宣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正式頒布實施,昔日“養在深閨”的中國女性,擁有了和男性同等的權利和地位,成為新中國建設與發展中的重要力量,不少女性在高精尖領域甚至是黨和國家重要職能部門擔當要職。

  在倡導男女平等的同時,中共新政府致力於新社會的人人平等。曾經在黨內內部成員中使用的“同志”稱謂,成為全社會的流行語——一聲“同志”,抹去的是曾經橫亙在男女老幼、官員百姓、富人窮人之間的界限,帶來的是“志同道合”的親近和溫暖。

  烏托邦式理想社會——關鍵詞:共産主義;標誌: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

  新中國成立初期,當家作主的人民熱情高漲,各條戰線都出現加快發展的勢頭。但由於對當前形勢缺乏理性認識,忽視了客觀經濟規律,一股在良好願望驅動下的“大躍進”風潮悄然興起。

  一九五八年五月,中共八大二次會議通過了“鼓足幹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的總路線後,大躍進運動全面展開,以高指標、高速度、浮誇風、共産風為主要標誌的左傾錯誤氾濫。

  人民公社是大躍進運動高潮下的産物,其宗旨是“一大二公”,即將原來的小型合作社合併成為數千甚至上萬戶的大集體,原合作社和社員的一切財産收歸社有,在全社範圍內統一核算,統一分配,部分供給。“人民公社化”在當時生産力並不發達的時期,向人們描繪出一個“平等、平均、共産”的烏托邦式理想社會。

  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是建國初期中共探索社會主義發展模式的一次失敗實踐——與客觀規律背道而馳,再善良的願望也無法帶來美好的結局。

  動亂社會——關鍵詞:打倒、專政;標誌:文化大革命

  從一九六六年五月至一九七六年十月,一場“懷疑一切、打倒一切、全面內戰”的浩劫,使無數人蒙冤受屈,各行各業陷入癱瘓,整個社會處於狂躁、混亂的局面,新中國前進的步伐被迫停止甚至出現倒退。

  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指出:“文化大革命”“使黨、國家和人民遭到建國以來最嚴重的挫折和損失。”它“是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召開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是建國以來黨的歷史上具有深遠意義的偉大轉折。鄧小平和陳雲是會上舉足輕重的人物。 中新社發 攝


 

    2006年十月十日,北京天安門廣場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標語牌鮮艷醒目。同月八日召開的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審議《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首次將社會問題納入決策討論內容。 中新社發 廖攀 攝

  小康社會——關鍵詞:致富、穩定;標誌:十一屆三中全會

  粉碎“四人幫”宣告十年文革結束,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標誌著新中國進入改革開放的新時代。從此,中國社會、經濟都步入健康發展的良性軌道,提高人民生活水準成為中國政府的首要任務。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鄧小平在會見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時首次提出了“小康社會”的概念,每人平均收入和國民生産總值大幅提高是“小康社會”的“硬指標”,政治民主、社會穩定、人民安居樂業成為其重要標準。

  一九八二年,中共十二大將“小康”作為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目標,隨後,鄧小平“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理論,加快了中國人的致富步伐。
 
  中國第三、第四代領導集體在繼承鄧小平理論的基礎上發揚光大,二00二年十一月八日,江澤民在中共十六大報告中,明確了今後二十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任務;二00七年,胡錦濤十七大報告中的“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新要求”,又為“小康社會”注入了新內涵。

  和諧社會——關鍵詞:民主、幸福;標誌:十六屆四中全會

  進入二十一世紀,新中國改革開放的成就斐然,從溫飽進入小康的中國人也有了更高層面的精神追求,以“民主、幸福、安寧、愉悅”為宗旨的“和諧社會”應運而生。

  二00四年,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念。“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是“和諧社會”的主要內容。

  二00六年十月十八日,中共第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

  “幸福”這個強調人類心理滿足狀態的詞彙成為審度國民生活狀態的一桿尺規,中國的社會形態也在中共“以民為本”的執政理念下進入一個新的時期。(完)

 

編輯: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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