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新中國成立60週年 -- 人民軍隊

解放軍士官制度30年發展 培養基層建設骨幹力量

時間:2009-09-16 14:08   來源:人民日報

  【核心閱讀】

  士官制度改革

  1978年,按照鄧小平同志提出的設想,我軍開始實行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志願兵的身影首次出現在軍營。

  1999年,中央軍委實行新的士兵服役制度,以志願兵制度為基礎的全新士官制度正式出臺,士官隊伍的規模和結構比例由此發生重大變化。

  今年7月,為推進士官隊伍建設又好又快發展,提高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的能力,經胡錦濤主席批准,中央軍委發佈了《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這是自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後的又一次重大政策制度調整。根據中央軍委頒發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今年年底前將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這次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將著力優化結構、理順關係、健全機制、提高素質,完善具有我軍特色、充滿活力的士官制度,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技能精湛、作風頑強、紀律嚴明、骨幹作用突出的士官隊伍。

  士官,這支伴隨著我軍現代化建設成長起來的新型人才隊伍,經過近30年發展,已從最初的10萬多人,發展到目前的80余萬人。來自總參有關部門的權威數據顯示,士官如今在我軍高技術部隊中所佔比例達到了60%以上。在我軍邁向現代化的今天,士官已成為建設強大人民軍隊的堅實“脊梁”。

  適應現代化建設需要——

  士官制度,在迎接挑戰中崛起

  士官通常又稱軍士,是介於士兵和軍官之間的一個群體。在我國,志願兵役制士兵稱士官,一般從服役期滿的義務兵中選取,必要時也從軍外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是士兵的高級官銜。

  我軍士官隊伍誕生於1978年。當時,為適應現代化建設需要,我軍實行了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從此,“志願兵”這一稱呼出現在中國軍隊的方陣中。1978年之前,我軍的人員結構是士兵與軍官兩個層次,尚沒有士官這一層次。1978年建立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體系後,我軍的人員結構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即由士兵與軍官的二元結構體系轉變為義務兵、志願兵與軍官的三元結構體系。

  上世紀90年代以來發生的幾場局部戰爭,一大批高新技術武器裝備陸續列裝部隊,使我軍面臨新的考驗:編配範圍過窄、規模偏小,遠不能滿足軍隊的需求;服役時間“一刀切”,不利於技術骨幹保留;激勵和約束機制不健全……

  改革才有出路,改革勢在必行。

  1999年,《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頒佈施行,以志願兵制度為基礎的全新士官制度正式出臺,士官隊伍建設跨入了新階段,女士官也首次跨進士官方陣。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這項新的士官制度,為部隊建設注入了生機與活力。根據這個條例,志願兵可服役13年至17年,一些特殊專業培養的士兵技術骨幹就此得到保留。同時,新制度實行分期服役、梯次編配、擇優選升,促進了士官隊伍建設的健康發展。

  2003年,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試點工作全面鋪開,部隊緊缺急需的專業技能人才可隨時特招入伍,數十萬幹部崗位改由士官擔任,並完成接替。據統計,通過這個渠道應徵入伍的士官,如今已達到年度新選士官的10%以上。

  培養基層建設骨幹力量——

  士官素質,在部隊轉型中提高

  與士官制度的建立相比,士官隊伍素質的提高更是一項艱巨的任務。

  為適應我軍打贏現代化戰爭條件下局部的需要,士官隊伍被納入到軍隊重點建設的“五支人才隊伍”中。士官人才培養渠道進一步拓寬,高素質士官隊伍日益壯大;士官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士官人才獎勵機制和配套設施日益完善。

  2004年,全軍士官隊伍建設座談會在京召開,四總部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士官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對加強士官人才隊伍建設作出部署。

  2005年,全軍“士官優秀人才獎”正式設立,迄今已有近2萬餘名優秀士官站上了領獎臺。2008年,我軍將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範圍擴大到士官。

  據海軍政治部提供的資料顯示,早在1986年,海軍第一所士官學校在蚌埠建立,海軍初步構建起院校、訓練機構、教導大隊等多種形式的士官培訓途徑。20多年來,士官學校成為海軍中、高級士官培養的主渠道,每年有千余名士官畢業學員走進海軍部隊,成為部隊基層懂技術、會管理的骨幹力量。

  在人才建設的新航程上,這些士官技術骨幹責無旁貸地挑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術、鑽研新裝備的重擔。我軍先後有數十萬名士官走上裝備操作技術複雜的崗位,成為新型裝備駕馭者和管理者。目前,指揮管理型、技術型、知識型、專家型士官,已成為這支隊伍的主體,他們懂訓練、善管理、精操作、會維修,在許多重要專業技術崗位挑起“大梁”,成為基層建設的骨幹力量。 

  完善三元力量結構體系——

  士官隊伍,在履行使命中壯大

  根據中央軍委的統一部署,全軍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將於今年底結合補兵退役工作全面展開,12月1日起,按新制度運作。

  據專家介紹,此次士官制度改革,是對我軍三元力量結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為適應軍隊改革與轉型的需要,改革方案提出,要增加高技術專業士官編制,即在不突破全軍士兵編制員額的前提下,將士官編制擴大到近90萬人。

  按照新實施的士官制度,增編的士官,一方面將填補一些原由軍官擔任的崗位;另一方面,主要用於充實高技術部隊的技術骨幹力量。同時,改革方案還提出,調整士官內部結構比例,即增加中、高級士官數量,減少初級士官數量,使士官隊伍成為我軍官兵結構中比重最大的群體。隨著改革方案的貫徹落實,我軍將形成比例科學、層次合理、編成穩定的人員結構體系。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在強化士官管理職能、發揮士官在基層建設中的作用等方面作出了重大改革。

  ——改進了士官選拔辦法。如逐步擴大從地方院校大專以上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數量,運用資訊技術手段對士官身份進行註冊認證,選取專業技術士官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能等級資格,建立選取高級士官專家評議制度。

  ——延長了中高級士官的服役期限,使更多的士官能夠長期在部隊服役,成為基層管理工作的骨幹力量,更好地在軍營建功立業。

  ——健全了士官管理體系。如建立有條件的全程退役制度,各級士官在服現役的各個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將士官職業技能鑒定納入軍事訓練考核計劃,等等。

  回顧我軍士官隊伍30年來的發展歷程,人們欣喜地看到:士官,撐起了我軍一片天。

  【延伸閱讀】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主要內容

  1.增加高技術專業士官編制。

  2.調整士官結構比例。

  取消現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個服役等級,服役時間分別為初級最高6年,中級最高8年,高級可服役14年以上,同時增加了中、高級士官數量,減少了初級士官數量。

  3.調整士官軍銜制度。

  將士官軍銜由現行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初級士官軍銜稱謂為下士、中士,中級為上士、四級軍士長,高級士官為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4.改進士官選拔辦法。

  5.完善士官培訓體系。

  首次選取的士官應進行資格培訓,初級晉陞中級、中級晉陞高級的士官要按崗位需求進行升級培訓。

  6.健全士官管理體系。

  7.調整士官工資待遇。

  提高中級士官基本工資,調整士官津貼補貼,適時增設士官技能等級津貼。

  【新聞連結】

  外軍士官制度

  士官制度最早産生於15世紀的法國,最初是作為軍官制度的一種補充而設立的。開始,各國的士官通常只有下士、中士、上士3級。隨著兵器技術的發展和作戰方式的變化,士官在戰場上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顯著,數量迅速增加,職業領域不斷拓寬,等級也隨之增多。

  外軍士官屬於士兵軍銜序列,但又不同於一般士兵。外軍士官可以在部隊、院校中服務,也可以在各級領導部門服務。在部隊中服務的行政管理士官主要擔任班長、組長甚至排的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單兵和小分隊訓練,協助軍官對士兵進行教育、管理和作戰指揮並具體實施對違犯制度的士兵進行處罰等。許多士官還擔任著過去由軍官擔任的職務,如美、英軍中的參謀軍士、人事軍士,日軍中的負責處理軍民關係的“聯絡軍士”。專業技術士官主要擔任技師、會計、秘書、軍需給養員、通信軍士等職,是部隊中的專業技術骨幹,不少士官擔負著重要複雜裝備、設備的使用維修工作和高級機密工作。部分軍事院校和大多數士官學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學保障也由士官負責,有的士官還擔任軍事教官。有的士官還在高級領導部門充當首長的“顧問”,主要任務是協助部隊首長了解士兵情況,就管理與教育等問題提出建議。如,美軍團以上部隊設有總軍士長和士兵顧問,職權很大,作用不小,實質是各級最高指揮官管理士兵的得力助手。

  外軍士官的來源基本有3種:從優秀士兵中選拔培訓,從新兵中擇優培訓,從普通高中、專業學校畢業生中招募。他們在任命之前都必須接受並通過初級士兵訓練,培養目標是班、組長和相應等級的技術骨幹,但某些專業士官可直接從地方專業學校畢業生中錄用。俄軍士官主要從入伍新兵中擇優送教導隊培訓。完成軍士訓練大綱並通過規定考試的畢業生可授予相應等級的士官軍銜。美軍、德軍、印軍士官主要從優秀士兵中選拔,一些專業軍士直接從地方專業技術學校畢業生中錄用。日軍、英軍、法軍士官主要從地方中學畢業生中招募,部分從服役3年以上的老兵中招考。以色列陸軍規定,被選中的兵經過班長培訓班培訓,具有初級指揮員必備的軍事素質和技能,畢業後才能取得軍士資格。

  當前,士官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軍隊的高度重視,已成為各國軍隊編制體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記者 江 山)

編輯:楊笑
台灣網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