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新中國成立60週年 -- 民族宗教

民委主任楊晶:民族團結如空氣 少數民族受益多

時間:2009-09-20 13:55   來源:人民網

  新中國成立之初,識別民族成分、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管理民族事務的專門機構等一系列工作有條不紊地展開,新中國的民族事業開始大踏步前進。民族區域自治被明確載入歷次憲法,作為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被確立下來。

  60年來,從各方面看,無論是從社會進步角度,還是經濟發展角度,或者公共事業角度,少數民族是中國受益最多的群體之一。

  “當民族團結形勢好時,誰都不會有明顯感覺;但當民族團結遭到破壞時,人們才意識到它的寶貴和重要。”

  2008年3月上任以來,國家民委主任楊晶體會最深的,莫過於民族關係在國家大局中的重要分量,莫過於民族團結對於中華民族發展進步的非凡意義。

  儘管已在少數民族地區工作多年,楊晶仍然稱自己為“民族工作的新兵”。在他眼裏,民族工作與祖國統一、社會和諧息息相關。如果把民族團結比作空氣,失去了民族團結,任何一個民族都將失去發展進步的健康環境,那麼,民族工作就是讓這空氣更加清新的一束陽光、一縷花香。

  民族區域自治 民族識別——源自對少數民族的尊重

  新中國成立之初,百廢待興。民族工作被擺在了黨和國家的重要議事日程之中。

  當務之急,是要消除舊中國留下的民族歧視劣跡,實現民族平等。於是,識別民族成分、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管理民族事務的專門機構等一系列工作有條不紊地展開,新中國的民族事業開始大踏步前進。

  談到黨在60年前的創舉,楊晶説,“這些工作使各民族以平等的身份成為國家的主人,使各族群眾共同參與國家事務的夙願得以實現。”

  早在1947年5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成立,成為我國第一個省級少數民族自治區。新中國成立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成立,民族區域自治被明確載入歷次憲法,作為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被確立下來。

  1949年10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成立,成為新中國最早成立的中央部委之一。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事務委員會。

  “過去,對於我國有多少民族,説法不一。孫中山曾提倡‘五族共和’,但其實我國的民族成分、民族種類有很多。新中國成立後,各少數民族都希望自己能夠成為祖國大家庭中的一員。”

  為此,民委領導組織專家學者開展調研,進行民族識別,確認民族成分,並最終確定了55個少數民族。

  楊晶説,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有利於把國家的集中統一和民族的自主平等結合起來;有利於各民族把熱愛祖國的感情與熱愛本民族的感情結合起來。進行民族識別,為國家民族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科學依據。

編輯:肖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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