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開發是中共中央貫徹鄧小平關於我國現代化建設“兩個大局”戰略思想、面向新世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個重大戰略部署。
1999年9月,中共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國家要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1999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召開經濟工作會議,部署2000年工作時把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作為一個重要的方面。2000年1月,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召開西部地區開發會議,研究加快西部地區發展的基本思路和戰略任務,部署實施西部大開發的重點工作。2000年10月,中共十五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把實施西部大開發、促進地區協調發展作為一項戰略任務,強調:“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快中西部地區發展,關係經濟發展、民族團結、社會穩定,關係地區協調發展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是實現第三步戰略目標的重大舉措。”2001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對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再次進行了具體部署。西部地區特指陜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四川、重慶、雲南、貴州、西藏、廣西、內蒙古12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實施西部大開發,就是要依託亞歐大陸橋、長江水道、西南出海通道等交通幹線,發揮中心城市作用,以線串點,以點帶面,逐步形成我國西部有特色的西隴海蘭新線、長江上游、南(寧)貴、成昆(明)等跨行政區域的經濟帶,帶動其他地區發展,有步驟、有重點地推進西部大開發。
西部大開發總的戰略目標是:經過幾代人的艱苦奮鬥,到21世紀中葉全國基本實現現代化時,從根本上改變西部地區相對落後的面貌,建成一個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生活安定、民族團結、山川秀美、人民富裕的新西部。
西部大開發總體規劃可按50年劃分為三個階段:
1、奠定基礎階段:從2001年到2010年,重點是調整結構,搞好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科技教育等基礎建設,建立和完善市場體制,培育特色産業增長點,使西部地區投資環境初步改善,生態和環境惡化得到初步遏制,經濟運作步入良性迴圈,增長速度達到全國平均增長水準;
2、加速發展階段:從2010年到2030年,在前段基礎設施改善、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制度建設成就的基礎上,進入西部開發的衝刺階段,鞏固提高基礎,培育特色産業,實施經濟産業化、市場化、生態化和專業區域佈局的全面升級,實現經濟增長的躍進;
3、全面推進現代化階段:從2031年到2050年,在一部分率先發展地區增強實力,融入國內國際現代化經濟體系自我發展的基礎上,著力加快邊遠山區、落後農牧區開發,普遍提高西部人民的生産、生活水準,全面縮小差距。
“十五”計劃時期,實施西部大開發的重點任務是: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鞏固農業基礎地位,調整工業結構,發展特色旅遊業;發展科技教育和文化衛生事業;特別是要做好少數民族地區、革命老區、邊疆地區和特困地區的扶貧工作,從根本上改善這些地區的生産和生活條件,要集中有限力量,精心規劃,組織建設一些關係西部發展全局的標誌性工程。力爭用5到10年時間,使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確保西部開發有一個良好的開局。